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2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公开公示 时间:2023-02-22 16:49:35 点击率: 1234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32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22日-2023228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真:0877-6515136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拟批项目:云南玉溪元江县邑拉75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洼垤乡罗垤村、邑拉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玉溪元江县邑拉75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洼垤乡罗垤村、邑拉村)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洼垤乡木希格小组

建设单位:京能(元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299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1.10万元,占总投资的0.81%。

环评单位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75MW,拟新建540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计166824块,布置太阳能电池方阵25个,225kW组串式逆变器331台,拟建设110kV升压站1座。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绿化和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范围的划定,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对于被占用的土地,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施工结束后须清理场地,及时清除施工废料,施工场地应进行绿化,恢复周围环境原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选择当地适宜性强的灌木有根据“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和项目区所在区域的水土保持绿化经验,项目选择当地适宜性强的物种等。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在完善场内道路及有关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留鸟生境的破坏,在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对鸟类栖息地分割造成的影响。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内的堆土、堆砂用帆布或密目网等进行重复式覆盖,合理堆料,防治物料裸露。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在工艺确定的前提下,应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应采用低尘低毒焊条,以降低烟尘浓度和毒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选用成熟的隐弧焊代替明弧焊,可大大降低污染物的污染程度。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施工期施工人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为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生活废水收集池(8m3)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容积1m3)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杜绝施工废水外排,避免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

修建施工期的临时排水设施及截水设施。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应对最近村庄进行公告,告知相关村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严禁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减少施工交通噪声,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均为大型重车,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运输路线安排上应尽量避绕关心点

(五)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

1对于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施工营地周边设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洼垤乡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泔水委托专业机构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在项目区内消解,建筑废物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点统一处理。安装光伏组件过程中产生固废收集后做返厂处置。

2对于危险废弃物施工期发生风险的物质主要是施工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应设独立的临时危废暂存库(考虑设置在施工营地面积为5m2);危废暂存库要独立、密闭,上锁防盗,仓库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危废仓库管理责任制要上墙;危废暂存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门口要设置围堰;存放危废为液体的仓库内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例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存放危废为具有挥发性气体的仓库内必须有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危废暂存库张贴包含所有危废的标识、标牌,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包装桶、袋上有标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危废和一般固废不能混存,不同危废分开存放并设置隔断隔离;危废暂存库现场要有危废产生台账和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 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 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 4m、行间距大于 6.5m 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严格执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林地为灌木林地和草地,考虑在原有植被盖度低于 20% 的区域,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其余区域具备自然恢复条件,为不改变林地用途,不考虑林光互补,但严格执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中的要求。

3)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不破项目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4)加强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宣传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恢复植被的管护,列入建设单位的责任书,增强员工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将以上对工作值班人员约束规定纳入电场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并设置相关人员监督管理实施。

5)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运营期旱季,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林火灾发生。

(二)大气污染保护措施

1)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呈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处理后油烟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的标准,通过独立烟道高于屋顶排放,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抽油烟机的措施合理可行、经济可行

2)保持项目区的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3)项目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桶等经常进行清扫消毒,尽量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5m3)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通过化粪池(0.5m3)预处理、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2m3/d)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升压站周边绿化、道路降尘等使用,不外排。根据当地连续降雨天数,至少须满足放置20天的清水升压站清水收集池容积约为5m3泔水委托专业机构处置。升压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一个22m3

2升压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一个22m3升压站地面均进行了硬化,设置雨水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周围场地的绿化浇洒、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

3)太阳电池板清洗废水中主要含有SS擦拭废水在桶内沉淀后可作为光伏板面布置区域土地浇灌,作为植被补充水,不形成地表漫流。

4)太阳能电池组件至场区道路排水沟路段根据地形设置土质排水沟和沉淀池,道路排水依地势布设,多为横向排水沟,可对上游径流初期初期起到一定拦截作用,经处理后用于周围场地降尘用水不外排;后期雨水排水出口为下部沟箐,最终排出项目区外。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1)对逆变器及其它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噪声应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可采用隔声、消声、吸声等控制措施。既不降低设备效率,又可降低噪声以上措施在噪声控制中广泛应用,合理可行。

2)加强厂区的绿化,绿化带有一定的吸声、隔声降噪作用。

(五)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危险废弃物

发生升压站主机运营故障时,主机运营变压油可由事故油池(30m3收集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每台箱式变压器旁设置130L的事故油池(共计25个),产生泄露油排入事故油池,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箱变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机修废油经专用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蓄电池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专用废桶必须有良好的密封性和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便于装卸和搬运。其外形尺寸和装入废物后的重量应满足装卸的搬运要求,并喷涂危险品标志购买常规维护加注的变压油,必须保留原始购买单据,记录购买来源、日期、购买数量,每一次加注常规维护变压油的箱变号、加注日期、使用量。变压油使用业主应建立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每隔半年常规维护的每个箱变送检取样的瓶子,应贴标签,并记录废油的来源、重量、数量、去向,并将记录资料给送检厂家、业主、运输部门各执一份,废油收集处理的记录以及其他相关纪录应至少保存3年以上,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

2、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

升压站生活垃圾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洼垤乡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可用于项目区周边农业有机肥使用。食堂泔水用塑料桶收集后,委托专业机构处置。拆卸、更换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专门的容器收集,应回收返回生产厂家处理。

(六)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1变压器漏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升压站主变场地设30m3的一座事故油池,每个变压器旁设计30L的事故油池25,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2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在升压站设置1件独立的、建筑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围挡,地面采取重点防渗,周围设置围堰设立明显标牌标识。加强对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清运,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将危险废物记入管理台账,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3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加强相关隔离措施,应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对明火严格控制,明火发生源为火柴、打火机等,维修用火控制,对设备维修检查,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安全部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在案。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装置区内行驶,须安装阻火器,必要设备安装防火、防爆装置。

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1)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 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 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4)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八)服务期结束后对策措施

1服务期满后拆除的废太阳能电池由太阳能电池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2服务期满后升压站变压器、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的变压器回收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3服务期满后,对升压站、光伏组件及其他辅助设施硬化地面进行掘除,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4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

5掘除混凝土的基础部分场地应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

6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植树,对场地内占用的林地和草地进行植被恢复,对园地进行复垦。根据新项目对地形地貌及景观的破坏程度,项目服务 期满后,设立专项资金,取植被重建的方式厂区进行生态恢复,种植乔木、灌 木以及草类植被等。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京能(元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云南玉溪元江县邑拉75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洼垤乡罗垤村、邑拉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