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施工废气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2)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 (3)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5)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 (6)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7)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2、施工期施工废水保护措施 (1)建筑施工废水:共 2 个施工场地,每个施工场地设置一个 1 个沉淀池,设置的沉淀池容积为 20m3,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澄清,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绿化。 (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及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共设置 1 个旱厕,产生的粪便排入旱厕,经厌氧发酵后定期清掏绿化。 (3)雨季径流:光伏区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施工期施工噪声保护措施 (1)光伏板区施工时,应采取建设隔声屏障措施,减少对村民的噪声干扰。 (2)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3)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5)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 (6)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4、施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土石方:本项目无弃土弃渣产生。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3)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交洼垤乡垃圾收集点处理。 (4)粪便:项目施工厕所产生的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周围绿化施肥。厕所进行防渗处理。 (5)临时堆土:项目临时堆场应选择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严禁新增占地,堆场应远离河道,并进行覆盖和拦档。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应对临时堆场覆土绿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