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2年9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公开公示 时间:2022-09-27 17:35:20 点击率: 750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29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7日-20221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真:0877-6515136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拟批项目:元江县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工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甘庄街道红龙厂

建设单位:元江县太阳城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

占地面积厂区呈不规则多边形,建设用地12533m2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165万元

环评单位: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将原有4条塑料筐生产线(使用新料)中的3条改为使用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生产,不新增生产设备用地员工,仅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新建1600m2仓库。项目改扩建后主体工程包括塑料筐生产车间1个,1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80m2;水果分级包装车间1个,1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38m2新建原料堆棚1个,1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00m2用于储存再生塑料颗粒;原料仓库1个,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00m2,用于储存聚丙烯、聚乙烯等生产塑料筐的原料;成品堆棚1个,1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为734m2,用于存放成品塑料筐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塑料生产线上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消声设施、中水池,及原有的其它治理设施。辅助工程主要有办公室、职工住宿楼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1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加强粉状建材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散装建材应采用专用车辆,并加以覆盖,对车辆运输中丢撒的弃土要及时清扫、冲洗,减少粉尘污染对区域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

2施工过程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屑粒物料与多尘物料堆的四周与上方应封盖,以减少扬尘;如需经常取料而无法覆盖,则应当洒水以减少扬尘。

3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如施工场地硬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物料堆存应采取蓬布覆盖或表面洒水抑尘或表面夯实处理等措施抑尘。

4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运输,避免超过车载负荷使尾气排放量呈几何级数上升;施工单位通过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使施工机械和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鼓励运输车辆、燃油设备使用高品质柴油、汽油等;施工期的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在于环保管理上的投入,且根据目前其他施工项目的废气污染控制经验,以上措施简单有效,经济可行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处理。

3、声环境

 1施工过程中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及时在设备经常摩擦的部位涂抹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设备如电钻、电锯等安置在封闭密实的工棚内,并使其尽量远离周边人群的居住处,实行封闭、半封闭施工。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22:00~6:00 施工)。

由于施工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终止,因此项目在采取了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大的、长期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1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2规划好合理的建筑垃圾收集方案,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二次使用。合理调配土石方,移挖作填,减少弃土。3建筑垃圾应集中堆存,并加防尘网覆盖,及时清运,就近拉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4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并入附近村庄处置。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能合理处置,且随着施工结束即可终止,因此项目施工期固废不会对周围产生大的、长期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1)有组织废气:项目主要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针对项目不同废气拟分别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注塑成型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RTO催化燃烧”设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为控制车间无组织废气,提出如下措施:①合理布置,将产污节点工序布置在远离厂界向;②加强车间换风系统的换风能力;③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④合理设置集气及风机风量、风压,保证集尘效率不低于90%

项目废气经各个处理措施处理后,正常排放情况下,非甲烷总烃和粉尘的排放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和表9规定的排放限值。项目各大气污染源排放源均能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

(1)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外排至厂区东南侧的季节性沟渠

(2)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经18m3的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本项目不增员不增生活污水量),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其它生活废水一同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O生物接触法处理后暂存中水池,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

项目主要地下水影响因素包括冷却水循环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破损导致污水泄漏、下渗,危险废物未按标准暂时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如废润滑油等下渗等。采取工程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措施:(1分区防控措施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厂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2应急响应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

4、声环境

项目运行后主要高噪声源为废气处理设施所配备的风机和原有压缩机、制冷机组冷却塔混料机上料机破碎机烘料机注塑机水泵等,均位于室内。采取有效措施:1合理布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2对各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垫,减少噪声的产生;3项目区域入口的合适位置标示禁止鸣笛的图标;4进出车辆禁止超载,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5按车位有序停车,确保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顺畅

5、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1不合格产品和废料、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经收集后用作塑料筐生产原料使用;2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子垃圾堆放点,最终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3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土壤环境  

项目所使用原料中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物质主要涉及大气沉降造成的影响为非甲烷总烃,涉及垂直入渗造成的影响为废润滑油,非甲烷总烃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废塑料,废润滑油主要来自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为减轻土壤环境的影响,应采取防范措施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措施一:源头控制:控制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防止废润滑油泄漏;加强对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危废分类收集,严禁与一般固废混合,使用耐腐蚀的容器盛装,暂存于“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危废暂存间。措施二:过程防控措施: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冷却循环水池、化粪池、隔油池、中水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应急池采取一般防渗,厂区道路、办公区、生产车间采取简单防渗。运营过程中加强厂区重点部位防腐防渗措施的检查,发现防渗层开裂、破损、腐蚀等情况应及时修缮,确保防渗效果。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如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生产,防止废气超标排放对周围大气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

1对于活性炭吸附处理箱RTO催化燃烧装置加强日常管理,杜绝事故非正常排放,一旦发生活性炭吸附箱堵塞、活性炭长时间未更换或RTO催化燃烧装置失灵等事故,应更换活性炭及时检修;(2经常检查循环水池、水泵等设备,保证措施的有效性;(3加强作业运行的管理,要求操作人员培训上岗,并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4安排专人定期对回水输送管道各部件进行检修,及时更换即将损坏的零件,发生回水输送管路损坏渗漏时,应停止输送回水;(5物料及产品贮存过程的消防管理措施;车间安全防火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制度;6危废间及车间房地面作重点防渗防漏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2913日-2022926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综合结论:元江县太阳城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的元江县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拟批项目:元江县年产150万吨建筑用砂加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年产150万吨建筑用砂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昆洼线K2+300左侧

建设单位:玉溪东洋海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占地面积13333.33m2

项目投资1200万元

环评单位: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0亩(13333.33m2),项目新建建筑用砂加工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堆棚、生产车间、机砂堆棚及成品堆棚,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万吨建筑用砂的生产规模,其中主要产品为鹅卵石80000吨、机砂200000吨、瓜子石400000吨、公分石820000吨。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1)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项目区围挡高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2)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3)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

4)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二次洒水降尘,遇到特殊气候增加洒水次数。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

5)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覆盖等防尘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清运,应采用器具运输,严禁凌空抛掷。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密封垃圾桶内,并及时清运出场。同时,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7)施工期工人均来自附近的村庄,不在厂区内食宿,不产生食堂油烟。

2水环境

1)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期工人均来自附近的村庄,不在厂区内食宿,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收集沉淀后洒水降尘。

2)施工废水:主要机械冲洗废水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进行沉淀处理,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水降尘等不外排。

3)地表径流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地表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遮蔽,减少雨水冲刷。合理制订施工计划,避开雨季施工,特别是土石方较大的工程须集中安排于旱季并尽量缩短施工期限。

3、声环境

1)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22:00~6:00施工)。

3)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4、固体废物

1)废弃土石方:项目场地自东北向西南分三个台阶布置,现有场地较为平整,项目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事故池等池体及主体工程建设开挖的土石方回填于场区低洼不平处,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以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外售。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在项目区集中收集后并入附近村子处置。

5、水土流失

1)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免在雨季开挖。在不可避免的雨天施工时,为防止开挖裸露面及场地回填的土石方等被雨水冲刷,选用土工布进行铺盖。

2)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做好项目挖填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尽量缩短临时土石料堆的时间;合理布置堆放场位置;在堆放土石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土料堆放在场地中间,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

3)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按规划操作,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能乱停乱放,防止大量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4)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全面进行绿化,绿化可起到调节小气候、涵蓄雨水等目的,起到很好的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1)有组织废气:一级、二级破碎机及筛分机,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采取排放口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7m搞排气筒处理措施,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中的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原料装卸、进料、车辆运输,原料、放机砂、成品等堆棚堆放,一级、二级破碎及筛分逸散等过程均产生颗粒物;厂区食堂产生油烟。原料装卸及堆放场、放机砂堆棚堆放场用厂房阻隔+洒水降尘措施,进料过程设置进料口封闭+雾炮机,一级、二级破碎及筛分逸散用厂房阻隔,成品堆场堆放用地面硬化+防尘网遮盖措施,车辆运输扬尘用道路硬化+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措施;颗粒物通过处理设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烟气处理后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地表水环境

1)洗砂、部分原料清洗、洗车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T-PSS、动植物油,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回用于项目区绿化

3)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雨水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外排。

3、声环境

噪声主要来源装载机、二级振动筛、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三级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等生产设备,通过安装基础减震、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并入附近村庄处置;沉淀池沉渣脱水后收集暂存于污泥暂存池,定期清运出厂,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并入产品机砂外售;一体化设备及化粪池污泥建设单位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洗车池污泥及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并入三级沉淀池污泥进行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池,定期清运出厂,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1项目分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化生产车间内部车间地面、三级沉淀池、食堂隔油池、办公区旁化粪池、宿舍旁化粪池、一体化设备区、中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池、1#事故池、2#事故池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地面在现有混凝土硬化基础上,铺设土工膜,并用高强度混凝土浇筑作防渗处理

2)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现有危废暂存区在混凝土铺设2毫米高密度聚乙烯材料,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防渗要求,设置防晒、防雨淋等装置,应设计堵截泄露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须设置收集沟及收集井等。

3)由于项目离元江仅315m为防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故障时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项目要求在一体化设备区旁建设事故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生活污水。

4扑灭火灾时会产生消防废水,本项目消防废水中含有石油类SS等,环评要求设置不小于70m3事故池及收集管网,用于收集消防废水。该事故水池位于二台阶生产车间与三级沉淀池之间。

6环境风险

1扑灭火灾时会产生消防废水,本项目消防废水中含有石油类SS等,项目离元江仅315m,若不收集、处理直接外排随地表径流进入元江会对元江水质造成一定影响。本环评要求设置不小于70m3事故池及收集管网,用于收集消防废水。若消防废水量过大,场内事故池容纳不了,采用沙包进行临时围堰,最大程度的将消防废水拦截在区。事故过后对事故废水进行水质监测分析,根据化验分析出来的受污染程度采用限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污水进行处理

2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区在现有混凝土铺设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材料,满足防渗要求;其次须设防晒、防雨淋等装置,应设计堵截泄露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须设置收集沟及收集井等。

  (3定期检查检修生产设备,定期维护。

  (4对装有危废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容器泄漏损坏时必须立即处理,并将危废装入完好容器内。同时危险废物储存区设置警示标牌。

  (5所有包装袋、桶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稳妥贴附在包装袋、桶适当位置,使其清晰易读。危险废物标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6)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资源,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其他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的检查,定期将危险废物清运出厂,不在项目区内长期堆存;在采取环保治理工程措施解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同时,必须制定全面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2919日-2022923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玉溪东洋海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的元江县年产150万吨建筑用砂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