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2年9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公开公示 时间:2022-09-09 16:31:00 点击率: 497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2年9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9日-2022年9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真:0877-6515136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拟批项目:元江县清水河县城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清水河县城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清水河县城段

建设单位元江县盛元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952.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3.4%。

环评单位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工程建设包含:1#、2#、3#景观坝及控制室,1#、2#清淤坝。景观坝和清淤坝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占地面积不计入征地范围;工程永久征地面积0.6亩,其中水田0.6亩、项目临时占地约0.75亩。3道景观坝均处于元江县清水河城区段,景观闸共产生125亩河段的梯级景观水域,景观坝关闭后,河道水位壅高,使河段形成稳定的景观水面,形成更为宽阔的水面,打造立体式的绿化景观,与河岸两侧景观植物、建筑物及灯光倒映在河中,营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景象。景观坝:1#景观坝位于清水河口亲水梯步,距元江干流150m,蓄水量约为44880m3控制室置于河道顺流向右侧河堤与耕地集合部2#景观坝位于南门桥以上40m处,1#景观坝561m,蓄水量约为54000m3控制室置于河道顺流向右侧耕地内3#景观坝位于情人桥以下140m处,2#景观坝800m,蓄水量约为25481m3控制室置于河道顺流向右侧耕地内清淤坝:上游阿竜水泥厂(帮庄箐2级电站)至阿竜水泥厂下游1.8km河段设两道清淤坝,均为实用堰1#清淤坝位于阿竜水泥厂,蓄水量约1125m32#清淤坝位于龙洞电站上游约1km,蓄水量约1170m3。两道清淤坝拦截上游雨季带来的杂物及泥砂,将杂物及泥砂在两道清淤坝处拦截并清除,更好的保护下游的景观拦河坝。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临时占地范围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场区布设应结合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堆料场,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临时占地包括施工临时设施占地、临时堆料场等。景观坝北侧紧邻滨江路,1#2#清淤坝邻G213,交通便利,不设置临时道路。施工临时占地依托清水河沿线砂石料及防洪堤,不新增破坏地表植被。严控制管理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设施进行恢复,是道路的恢复道路,并在道路两侧加固,是绿地的恢复绿地。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为进一步预防水土流失,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封闭性施工、合理设计、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合理选择施工工期、严格控制运输流失、开挖时剥离的砂石采取临时覆盖等防护措施、重水土保持的综合性。

3)土壤防治措施:①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②在退水沟和边坡防护施工前,首先要把占地区的表层熟化土壤剥离后单独堆放,待施工结束后,再施用到要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段,使其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4堆料场的生态保护措施临时堆料的四周采用填土编织袋围护,雨季其覆盖,挡土墙外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砂池。淤泥堆场干化后进行恢复,对开挖的排水口及时进行回填土,对施工临时设施区根据占地性质恢复其原有使用功能

5水生动植物保护措施加强对人员自然保护教育环境监管,施工前必须对可能影响到的河段进行认真调查,一旦发现珍稀水生动物,应立即将其迁移到人为影响小的河段,达到有效保护。严禁施工人员捕鱼、电鱼、毒鱼、炸鱼,违法者要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围堰填筑减少对河水的扰动,加强对施工期废水、垃圾的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河流。

6景观保护措施工地封闭,文明施工。现场做排水沟渠,避免雨季产生大量高浊度废水无序排放。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2、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基坑废水采用在基坑设置积水井,用水泵进行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不设办公区,景观坝生活污水依托县城市政工程。上游两道清淤坝依托附近砂石料加工场的生活设施,洗手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修配系统含油废水施工期不对机械设备进行现场修理,仅进行简单的临时保养,排放量较小,经沉淀池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2)施工废气:①施工场地采用围挡施工;②现场设置冲洗设备设施,施工过程采用湿法作业;③建材堆放在集中存放点,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其进行覆盖,开挖出的土石方加围栏并覆盖,及时将弃土外运。④减少进出车辆的次数、统筹安排施工、保持空气湿度、物料运输车辆采取洒水降尘、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篷布遮盖等抑尘、降尘措施等。⑤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用优质燃料,降低废气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3)施工噪声:①采用低噪声机械。②利用周边公路运输施工材料,避开上下班高峰期,避免对周边缘有交通造成干扰。③运输车辆禁止鸣笛,车辆在装卸车期间熄火,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④施工机械布置场地内,设备均采取隔声、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⑤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⑥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管理,缓解敲击、人为喊叫等施工活动的声源。⑦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4)施工固体废弃物:①土石方弃土在临时堆场堆放做好防雨、防风措施;及时清运控制弃土临时堆场的占地面积和堆放量;外运弃土运输车应及时清洗用毡布覆盖。建筑垃圾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立即用自卸汽车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禁止乱丢乱弃和向河道中倾倒垃圾。对施工区的垃圾存放处细经常喷洒灭害灵等杀虫药水,以防止蚊蝇孳生。

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工地上滴漏的油渍应及时清理。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定期检查,减少机械、车辆的跑、冒、漏、滴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噪声通过设置消力池减轻噪声影响,每个景观坝坝体后面都接有消能工程,1#2#消力池深度取0.5m3#消力池池深取0.4m;消力池长6m;结合结构设计,消力池底板厚取值0.5m

        2淤泥清理定期对清淤坝、景观坝前拦截泥沙进行清理,清淤采用挖掘机进行,淤泥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合理合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对水质的影响运营期闸坝闸门选用撑杆联动液压,采用人工控制与浮标开关自动控制,控制室无人长时间驻守,不设置生活配套设施,管理人员生活设施依托县城。

        4防洪依据河床地形及坡降景观坝坝采用逆流而上梯级设计闸坝形成梯级河湖面景观。闸坝采用撑杆联动液压闸门,采用人工控制与浮标开关自动控制,根据洪水涨落,实现活动坝面的自动升降。

        5生态流量设置为避免蓄水期间造成下游断流,出现脱水断面故设生态流量。景观坝蓄水结束正常运行时的泄水量为河道天然流量,不会造成减水或者脱水断面

        6、液压油更换液压油需定期更换,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且不在项目区暂存,更换后立即委托处置。

        7水质保护措施定期清淤,丰水期增加清淤频次,人为开启闸门前,先清淤。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闸门使用液压油,一旦发生溃坝或泄露将污染水体,故项目运营期做好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清淤,防止大量泥沙淤积,增加闸门负荷。定期检修理闸门监控系统,校准液位传感器,避免特大洪水冲击下引起溃坝。定期更换液压油,重视闸门维护。④密封件的沟、槽、面的加工尺寸和精度、粗糙度应严格符合要求。⑤在加油和检修时都应特别注意保持液压油和液压元件的清洁。简化管路布局,减少各种管道连接件产生外泄漏的主要部位利用检修时间周期定期更换密封圈密封件。加强巡检力度,做到有漏必除,绝不拖延

其他

1、向施工单位明确其在施工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扬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震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并要求施工单位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

2、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倡导文明施工,清洁施工的新风,由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竖立醒目的环保标志,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监理、监测,建立环境质量档案,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或企业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和验收。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2年92日-2022年98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元江县盛元工贸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元江县清水河县城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