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2年5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公告 时间:2022-05-17 09:49:09 点击率: 652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2年5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传  真:0877-6515136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  编:653300


拟批项目:中石化元江大水平加油站原址整体拆除重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石化元江大水平加油站原址整体拆除重建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红河街道大水平社区213国道旁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4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4万元,占总投资的15.57%。

环评单位:云南善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位于元江县红河街道大水平社区213国道旁,为原址重建项目,拆除原有建筑物及相关设施,不新增占地。项目为三级加油站,总用地面积1157.36m2(1.74亩),建设内容包括加油区、油罐区、站房及其辅助工程和配套工程。其中站房包括营业室、值班室、便利店、厕所等设施;油罐区站设置30立方米容积0#柴油罐1个、30立方米容积92#汽油罐1个、30立方米容积95#汽油罐1个,使用双层卧式储油罐;加油区设置2台四枪加油机(智能型、带油气回收功能);环保工程包括油气回收系统、化粪池、隔油池、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等。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周围设围障,如挡墙、围墙等;

②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③项目不开采,砂石料等散状建筑材料临时堆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

④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在施工场地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⑤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⑥进出项目区的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较多,主要采取减速慢行、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的影响;

⑦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

⑧使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地表径流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用水不外排。

②施工生活污水较清洁部分并入施工废水一起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另一部分生活污水为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雨季前优先建设排水沟、围墙、围挡及沉淀池,将产生的地表径流引入的沉淀池沉淀后,优先回用于施工过程,会用不完的排到周边市政雨水管网。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场地周围设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

应有步骤安排推土机、装载机作业在短期内完成,以把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将可移动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周边声环境敏感点一侧,固定机械设备设置简易隔声棚隔声,对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立施工围墙

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

装载车辆运输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项目混凝土浇筑期间,应工艺要求需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并防止扰民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现有建筑物拆除和新建建筑物过程中产生建筑废弃材料,包括砂石、石块、碎砖、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采用分类清理、及时处置,如钢材和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残余混凝土等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②淘汰油罐内的油泥残渣,由安徽索凯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油罐进行清理,清理油罐和加油机产生的废棉纱等沾染油类的废物,使用危废收集桶收集,之后委托曲靖银发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和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备用发电机使用时产生的废气、来加油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和异味。

(1)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加油站运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保护措施:①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地埋式油罐;②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③每把汽油加油枪设置一套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成品油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油罐区设有的7.5m高的排气阀排出,排气阀高度及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4.3.4相关规定;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柴油发电机备用产生的CO2、CO、NOx废气

项目设置一个发电机用于停电时供电所用,发电机采用柴油作为燃料,仅作停电时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会排放一定量的柴油燃烧尾气,含有CO2、CO、NOx以及未燃烧完全的碳氢化合物等大污染物,经设备自带消烟过滤棉处理后,废气排放量极少。

(3)汽车尾气

本项目进出汽车排放尾气主要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油箱和化油箱到燃料系统之间的泄漏等,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THC、NOx等。废气排放与车型、车况和车辆等有关,同时因汽车行驶状况而有较大差别。本项目进出的汽车均会排放尾气,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THC等,由于进出车辆较少,尾气产生量很少,加之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地面停车场通风情况良好,不会造成尾气集结。

(4)异味

项目卫生间、垃圾收集桶和化粪池会产生一定的恶臭。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定期清掏消毒,减小恶臭对环境的影响,经以上处理措施以及大气稀释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异味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5)食堂油烟

油烟是食物烹饪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的产物。项目设有食堂,供员工就餐使用。本项目厨房使用液化气和电能等清洁能源,不使用煤,员工就餐人数最多为5人,产生的油烟量较小,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卫生间废水

项目产生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等。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管,配套容积3m3粪池1个和食堂废水容积0.5m3隔油池1个。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一B级标准后排入北面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在运营期间应定期对化粪池污泥进行清掏。

(2)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含有少量SS和石油类,罩棚雨水、站房屋面雨水经站内雨水沟,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卸油口、加油岛等场地雨水经环保沟收集排至容积5m3三级隔油油水分离池处理使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一B级标准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水分离池油污应做到定期清掏,并做好日常的维护,避免影响油水分离池的处理效果。

3、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进出车辆、加油机、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噪声,均属于间歇性噪声,采取设备减振、建筑隔声、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临公路一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中 4 类排放标准,其余区域达到 2类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4、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一般废物

①生活垃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职工和来往加油的人员日常生活。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为废纸屑、果皮、各种包装废物等,生活垃圾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元江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废弃包装材料:项目便利店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及时委托元江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③化粪池污泥: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掏。

(2)危险废物

①废油泥、废油渣、加油机中更换的滤网:项目内的加油机、储油罐由于长时间的使用,会产生少量的油渣,须定期排空储油,然后清除底部的油泥和残存的油品,重新进行防腐处理。加油站油罐清洗工序委托具有清洗资质单位操作,清洗废油、油泥、油渣等由清洗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②吸附油污的消防沙及废吸油棉:加油停车的场地清洁主要使用消防沙或吸油棉吸附清除地面的油污,使用后的消防沙或吸油棉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消防砂及吸油棉每半年到一年补充一次,约0.1t/a。项目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措施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于站房一层,并设立台账,完善标识等。对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等进行记录。按照规范设置危 废标志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

③沾染油类的废抹布、废手套:沾染油类的废抹布、废手套属危险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里的内容,全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加油站运营过程中沾染油类的废抹布、废手套产生量约为0.05t/a,并入生活垃圾收集至生活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和处置。

④油水分离池废油:项目区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同加油区含油废水经雨水沟收集后一起排入设置的三级隔油池处理,隔油池定期清理废油,清理方式为使用棉纱对浮油进行吸附,之后含油的废棉纱使用危废收集桶收集,估算每年约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之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储罐区、输油管线、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化粪池、油水分离池、雨污管道、环保沟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生活办公区、项目区道路、停车场等基本不产生污染物的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2)设置油罐观测井1口,位于油罐区。观测油罐是否渗漏,防止油品损失、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3)储油罐采用由内、外罐罐壁构成具有双层间隙的双层储罐。

(4)双层储罐采用专业厂家制作的合格产品。

(5)地下油罐安装1套双层罐泄漏检测仪,对各个油罐进行24小时连续监控,防止成品油泄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6)安装1套输油管线管道泄漏检测仪,对输油管线进行24小时连续监控,防止成品油泄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7)双层储罐安装1套液位监控管理系统。

(8)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总图布置严格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建设。

(2)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3)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立报警系统。

(4)工艺设备、运输设施及工艺系统选用了高质、高效可靠性的产品。加油站防爆区电气设备、器材的选型、设计安装及维护均符合《爆炸火灾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82)和《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GB13955-92)的规定。在可燃物浓度可能超标的危险场所应设置可燃物(气体、蒸汽)浓度监测报警器,当可燃气体、液体一旦发生浓度超标而操作人员尚未发现时,监测报警器可在设定的安全浓度范围内报警,以便及时采取紧急防范措施,从而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5)各装置、设备、设施以及建筑物,应根据规定确定防雷等级,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设计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包括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等对人身、设备以及建筑物的危害和破坏。

6)要选择符合工艺要求、质量好的设备、管道、阀门,对可能发生的泄漏点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和控制,防患于未然

(7)油罐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器,减少管线接口,油罐的进出口管道采用金属软管连接等;

(8)各装置防静电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规定,各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防火防爆区域设置危险物质浓度检测报警器;

(9)加油作业区内,避免设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10)加油站的配电间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大于3m;

11)加油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设置高度为2.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不设围墙。

12)油罐应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应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应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高液位报警装置应位于工作人员便于觉察的地方。

13)加油站油罐人孔盖上的接合管与引出井外管道的连接,宜采用金属软管过度连接(包括潜油泵出油管)。

14)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2KPa~3KPa,工作负压宜为1.5KPa~2KPa。

其他

1、环境管理

1)设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应设1名环保工作人员专职管理环保工作及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报表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2)环保管理人员职责:1)督促项目环保治理措施、管理措施的实施;2)督促检查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改善环境的建议及对策;3)负责职工的环保教育工作,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4)定期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汇报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运行期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2、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设有1个生活污水总排放口,排放口处设置采样口、排污标识牌。废水排污口设置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接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6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拟投资建设的中石化元江大水平加油站原址整体拆除重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