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21 09:15:52 点击率: 238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012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221日-202012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真:0877-6515136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拟批项目: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红河街道栖霞后山(原垃圾焚烧厂内)

建设单位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技改

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5.12亩,厂区建设用地36.73亩。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120.7万元

环评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一条120t/d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焚烧生产线,垃圾热解气化焚烧炉2台(1#、2#热解焚烧炉),额定蒸发量为4t/h余热锅炉两台。热解气化焚烧炉配套建设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热解系统、二次烟气焚烧氧化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时段

环境因素

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措施

主体工程设计的环保措施

设计期及现状

各环境要素

1设计项目运营过程中热解炉废气通过设置2急冷+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的烟气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烟气分别经高45m内径0.6m2根集束式烟囱排放。

2现状设置1个灰渣储存对灰渣进行储存满,后定期外售砖厂

3垃圾贮池下建设150m3的渗滤液收集池。

4设计卸料区、垃圾贮池和渗滤液收集池等空间采用微负压,采用一次风机抽取到热解焚烧炉燃烧。

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水环境

1工程废水通过在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道路洒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大气环境

1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2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在出口处修建水池或冲洗车轮,以免带出泥沙污染市区并能减少扬尘产生量;

3加强粉状建材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如需要灰渣、水泥等,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能产生有害有毒气体的废弃建材与原料,不得使用能耗大污染重的施工机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声环境

施工单位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施工场地中间;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避免大型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通过上述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

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废砖瓦等材料请回收商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运往项目周边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进行堆存;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期用于热解焚烧炉原料。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垃圾贮池下方设置1座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进入热解炉中进行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补充使用,不产生排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外排。

本项目生活区现有1座容积20m3化粪池,现状厂区内已经建设了一座容积为44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主体工程垃圾贮池下方设置150m3的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容积71.2m3,能储存渗滤液废水4d以上渗滤液处理设计采用 “除渣预处理+厌氧+好氧+ 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此工艺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HJ1039-2019)中提出的可行技术,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将产生一定量的浓水根据设计方案,2座热解焚烧炉设置回喷口,浓水回喷热解焚烧炉。

大气环境

1热解炉烟气及料仓粉尘

1主体设计2急冷+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对2台热解炉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分别经4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限值要求后外排。

2料仓顶均设置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8%,处理后的粉尘均能达标排放。

3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指标为: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浓度、炉膛内焚烧温度、含氧量和烟气参数,在线监测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在线监测结果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

2恶臭气体

1垃圾应急储存坑恶臭气体,通过对垃圾应急储存坑采取密闭及微负压抽风措施,垃圾应急储存坑负压抽出的恶臭气体作为热解炉的补充空气,补充空气中的H2SNH3等恶臭气体经热解炉高温分解及焚烧后,变成无害气体或SO2NOx排放。

2喷淋塔循环水池异味

喷淋塔循环水池产生的污泥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的异味,位于喷淋塔喷入除臭器对烟气进行除臭。

3无组织粉尘

项目运行期热解炉产生的炉渣、除尘灰在装卸、转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无组织粉尘排放,炉渣、除尘灰在装卸、转运过程中采用密闭运输,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大气扩散。

声环境

项目多数设备已经自带消声器或隔音装置,如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在自带消声器或隔声装置的同时,各噪声源所在的建筑物对噪声也具有一定的降噪效果,在项目内种植绿化植被,一般均能满足厂界噪声控制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

1一般固废

1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收集后送厂区内的热裂解炉焚烧处理。

2炉渣外售砖厂制砖。

2危废

1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分区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拉运处置

(2)本项目将收集的飞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环评提出,建设单位运营过程中应该对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程的监督,各环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

土壤环境

针对工程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侵、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选用合格的生产原料,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污染物的产生。

2)末端控制措施:热解炉设置2套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工艺均采用2急冷+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处置,处理后分别经45m高排气筒排放,减少热解焚烧炉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

3)污染监控体系: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土壤污染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并使污染的到治理。

5)绿化措施:建在合理利用项目区的空余空间,加强项目区的绿化。

地下水环境

1、分区防渗

1对卸料区、垃圾贮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输送管沟、柴油罐区、危废储存间等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对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为至少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2配电间、热解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炉渣堆存间、综合水泵房等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 ≥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3对办公室和倒班宿舍、门卫、地磅和地磅房、停车场等简单防渗区,不采取专门针对 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地面可采用混凝土硬化。

2、为监控地下水环境受污染情况,本环评建议在项目渗滤液收集池地下水流向下游50m处新建一座地下水监控井,对项目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监测因子为pH、总硬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砷、六价铬、铅、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

3、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并在发现 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阻止污染扩散,降低地下水受污染程度,防止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要点:如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应立即向公司环保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调查并确认污染源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阻断确认的污染源,防止污染物继续渗漏到地下,导致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范围扩大;对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及时进行清理;制定定期对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站中各污废水处理池等池子进行清掏和清洗,检查底部及侧壁防渗层破损情况等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2)应急措施

1厂区地面的防渗层或污废水输送管道等出现破损或破裂时,应及时对其进行修补,避免污废水发生渗漏。

2厂房内的卸料、危废暂存间等应避免雨淋,屋顶或地面防渗层若出现破 损须及时进行修补。

3对厂区内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须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8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综合结论: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投资建设的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