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区防渗 (1)对卸料区、垃圾贮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输送管沟、柴油罐区、危废储存间等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对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为至少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2)配电间、热解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炉渣堆存间、综合水泵房等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 ≥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3)对办公室和倒班宿舍、门卫、地磅和地磅房、停车场等简单防渗区,不采取专门针对 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地面可采用混凝土硬化。 2、为监控地下水环境受污染情况,本环评建议在项目渗滤液收集池地下水流向下游50m处新建一座地下水监控井,对项目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监测因子为pH、总硬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砷、六价铬、铅、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 3、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并在发现 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阻止污染扩散,降低地下水受污染程度,防止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要点:如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应立即向公司环保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调查并确认污染源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阻断确认的污染源,防止污染物继续渗漏到地下,导致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范围扩大;对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及时进行清理;制定定期对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站中各污废水处理池等池子进行清掏和清洗,检查底部及侧壁防渗层破损情况等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2)应急措施 (1)厂区地面的防渗层或污废水输送管道等出现破损或破裂时,应及时对其进行修补,避免污废水发生渗漏。 (2)厂房内的卸料区、危废暂存间等应避免雨淋,屋顶或地面防渗层若出现破 损须及时进行修补。 (3)对厂区内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须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