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点进行处置; (2)矿山前期开采产生的废土石堆放至排土场,后期开采产生废土石直接回填采空区,进行阶段性覆土绿化; (3)食堂泔水采用泔水桶收集后按照农业部门的相关要求清运处置; (4)项目机械设备在使用和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置于专用的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定期对各收集池的沉砂进行清掏,运至排土场内堆存; (6)生活污水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由当地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7)除尘器收集粉尘并入石粉砂外售; (8)剥离废土用于矿区露天采场的绿化附土; (9)剥离夹石经筛分后部分用于露天采场的绿化覆土,剩余的运至排土场堆放; (10)在加工区、开采工作面均设置带盖垃圾桶,规范管理,禁止乱扔垃圾,并尽量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1)隔油池污油定期清掏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与废机油一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12)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运输至排土场堆放。 (13)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4)项目脉冲袋式除尘器在除尘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掺入粒度<5mm石粉砂产品中外售,不外排; (15)排土场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栏渣坝、排水沟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16)利用现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防渗建设,建设围堰,并张贴危废标识; (17)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台账,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按要求填写转移联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8)排土场拦渣坝,拦渣坝为浆砌石结构,坝体高度15.00m、坝顶长85m、坝顶宽4.0m、坝体面坡、背坡坡比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