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6-23 11:03:42 点击率: 113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06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623日-20206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真:0877-6515136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拟批项目:元江县南洒仲佰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料开采加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南洒仲佰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料开采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南洒村委会大塘子组仲佰箐

建设单位元江县宏强砂石开采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项目规划面积62416m2,矿区面积43316m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3.85%。

环评单位昆明翊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我局于2019年5月9日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元环罚字【2019】第5号),建设单位缴纳了罚款,完成了对该单位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项目工程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露天采场、破碎站及堆场)、储运工程(进场道路、矿区道路、排土场等)、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初期雨污水处理、地表洒水抑尘、生活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水保措施及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等)等部分组成。项目开采规模为40万t/a(折合14.87万m³/a),属于小型矿山,生产碎石、米石、石粉,作为元蔓高速公路施工建筑材料使用。待高速公路建设竣工后关闭矿山,并进行矿山恢复治理。本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3.85%。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于2019年10月30日已取得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19530283030019),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目前,本项目采矿和加工生产线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环境要素

工期

环保措施

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

1现有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爆破、破碎加工、运输、装卸、产品堆放等各个环节中均需洒水,这部分水均被物料吸收或自然蒸发,不会产生外排废水。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简单的收集桶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区厕所使用旱厕,定期由厂内职工清掏后作为旱地农肥。

2、整改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17m3/d。环评建议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污水大部分蒸发进入地表水体,基本可以做到零排放,由于产生量小,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相应也很小

2)初期雨水

环评要求,根据矿区地形地势条件,应在矿区地势较低的东南面设置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67m³;用于收集矿区初期雨水,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用于晴天洒水降尘。

空气环境

运营期

1现有污染防治措施

Ⅰ采矿区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本项目钻孔机自带有除尘器,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灰尘经除尘器吸收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③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二次破碎采用机械破碎。合理设置炮孔网距、间隔装药并控制装药量、采取微差爆破方式,可大辐度减少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

④大风天气禁止爆破,小风天气爆破时减少用药量。矿工远离放炮点,且站在放炮点上风向,减轻粉尘对人员健康的危害;

⑤加强装车管理,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尤其是在大风天气。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破碎区

①项目给料口位于半封闭库内,半封闭库只留供汽车卸料的库门,封闭库顶设置有洒水喷管,在卸料过程中对物料进行洒水降尘。由于矿石块度较大,且设有封闭库和洒水喷管等降尘措施;

②破碎筛分设备全部密闭在厂房内处理,并采取洒水。在各个设备出料口安装洒水喷管,对原矿石进行喷雾降尘,使原石保持一定湿度;

③原料进入给料口后的运输均采用皮带输送物料,项目已对皮带输送机的皮带进行密闭设置。二破进料仓进行彩钢瓦密闭处理。密闭皮带廊了预留检修通道和检修空间。

Ⅲ产品堆存区

堆料场配备了一辆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

Ⅳ矿区道路

本项目在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每天往采场作业面、料场、矿山运输道路上都进行洒水,以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

Ⅴ产品外售运输过程

外运采用箱式车箱并加盖篷布以防止物料洒落,严禁石料超出箱板。

2、整改措施

1)加大道路区和堆料场的洒水降尘次数

2在卸料的过程中应做到:轻卸缓放,卸料车辆减速,控制卸料速度;原料堆场及时加盖篷布、防尘网建议建设半封闭式堆料场,三面建设围挡,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透措施;原料在卸载过程中采取先洒水再卸载;

3)原料投料环节应做到:在铲料之前可适当洒水,原料保持湿度在8%10%之间,减少粉尘的排放;在进料仓上方安装一个喷雾设施,通过调节雾化来控制粉尘的排放;进料仓加盖雨棚,防尘、抑尘;

4)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减少抛洒,车辆途径村庄时限速行驶;

5)及时清扫厂区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

6)定时对厂区运输路面、堆场附近进行洒水降尘;

7)对于在粉尘产生源点工作的工人,应加强劳动保护,配备口罩等;

8)将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引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以后在密闭厂房排放,除尘系统不得存在漏风现象,确保系统呈负压状态;

9)加强厂区绿化。

声环境

运营期

1现有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产生气流噪声的噪声源,如风机进出口和空压机风口加装消声器;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如风机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

②对露天设备加设隔声措施(如封闭隔音间),加强噪声源周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

爆破工序会产生振动和噪声,应尽可能减少最大一段的装药量,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选择合理的微差间隔时间,使振波产生一定相位差,令其互相干扰,以减少振动强度。

2、整改措施

破碎机、振动筛等其它发声设备要做好减振工作,如在适当位置加设减振器等;

潜孔钻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注意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矿区周围,尤其是破碎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

固体废物

运营期

1现有污染防治措施

①剥离表土

剥离的表土已经运至排土场上游,用于后期的覆土绿化。废石已全部运往排土场中下游堆存,排土场已建设有拦渣坝、截排水沟等配套设施。

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已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③废机油

柴油储罐采用露天卧式埋地双层油罐(内层为不锈钢,外层为碳钢,中间充满氮气),废机油使用废机油桶集中收集于工业场地内。

2、整改措施

本环建议柴油储罐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

环评要求在厂区新建一间危废暂存间,废机油使用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堆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建立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不得随意丢弃。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做好防风、防雨、防晒设施,设置明显标识,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危废记录,清运做好转移联单;

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

1)运营期部分补偿措施

破碎站破碎设施及生活设施建设完成后,在其周围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以美化环境,并防风减尘。

2)服务期满后植被恢复计划

为了恢复植被,使矿区建设对植被的影响减到最低,采取以下植被恢复措施对项目进行绿化恢复。

采矿终了后,采矿场如不采取有效的绿化措施,裸露的地表将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采矿终了后该区采取以植物措施为主的方法,进行防治,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植物措施:植被恢复6.24hm2其中露天采场区4.33hm2,办公生活区0.07hm2,加工堆放区0.16hm2,排土场1.5hm2。具体工程量为:全面整地6.01hm2块状整地(4440cm35175个、块状整地(3330cm1370个、栽植乔木12146株,栽植灌木24038株,扦插爬山虎1400株,撒草6.01hm2,草籽量495.32kg绿化覆土2.1m3抚育管理6.01hm2

三、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0年69日-622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四、综合结论:元江县宏强砂石开采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元江县南洒仲佰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料开采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