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0年3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传 真:0877-6515136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 编:653300 拟批项目:元江县火车站站前广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甘庄街道 建设单位: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76287m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3999.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环评单位:云南寄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位于元江县甘庄街道,规划总用地面积76287m2;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站前广场和道路工程两部分组成,站前广场用地面积为3553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占地面积为8195.04m2的站前集散广场,占地面积818.44m2、日均旅客发送量约3000人次的汽车客运站和公交始末站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834.25m2、建筑面积2502.75m2的侨乡博物馆,占地面积3291.78m2、建筑面积9931.24m2的侨乡商业街,由3条快速通道组成的站前广场快速通道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12680.56m2、规划设置250个车位的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道路工程包括2条城市主干路和1条城市次干路,由路基及路面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道路照明、绿化工程、 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等组成,用地面积为40752m2,总长度1750.38m,道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依托市政工程,消防给水泵房、消防水池设置于地下车库,项目共设置3个公厕;环保工程包括商业用房预留的专用烟气通道、地下车库的通风换气设施、化粪池及垃圾收集斗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3999.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占总投资的0.42%。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于2019年9月26日取得了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元发改〔2019〕101号)。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运输、施工 | 粉尘、扬尘 | 施工散装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遮盖,不超载;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场地和道路上洒水 | 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沥青烟 | 苯并(a)芘 | ①敏感点附近路段沥青摊铺施工时选择合适的天气条件;②采用预拌商品沥青,现场不设搅拌站。 | 营运期 | 地下车库 | 汽车尾气 | 设置机械排放系统,引至地面绿化带处排放。绿化吸收,大气降解。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 道路 | CO、NOx、THC | 绿化、保持道路畅通、加强管理 | 餐饮 | 油烟 | 预留烟道和接口 | 达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 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箱、公厕 | 异味 | 垃圾收集点每天清运一次;公厕定期保洁,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化粪池污泥定期清运处置 | 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水污 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SS、石油类等 | 施工废水建临时沉淀池收集回用于洒水抑尘。 | 不外排 | 营运期 | 废(污)水 | SS、COD、NH3-N、总磷、动植物油 | 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甘庄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 路面雨水 | SS、COD、和石油类 | 排入雨水管网,最终进入甘庄河 | 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 噪 声 | 施工期 营运期 | 施工机械 | 设备噪声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7时禁止施工。 | 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 人群和商铺、汽车交通、设备等 | 噪声 | 设备专用隔声房、减振、安装消声器、距离衰减、加强管理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及4标准 | 车辆行驶 | 噪声 | 采取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禁止汽车鸣笛、保持道路畅通 | 固体废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建筑垃圾 | 运至元江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 妥善处置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营运期 | 旅客及职工 | 生活垃圾 | 商铺 | 生活垃圾 | 污水处理系统 | 污泥 | 隔油池 | 浮油 | 委托有餐厨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掏、清运处置 | 无害化处置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该项目在建设中应合理规划绿地面积,提高绿化率,美化环境,绿地率达到35%。 |
三、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20日(10个工作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四、综合结论: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拟投资建设的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