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料、不合格产品:主要成分均为PP、PE塑料集中收集后经破碎后回用于塑料筐生产工段; (2)除尘器收集的塑料粉:主要成分为PP、PE塑料集中收集后直接回用于再生塑料加工工段; (3)废过滤网及机头废料:采用真空滤网机处理,收集的废PP、PE塑料经破碎后回用挤出工段、过滤网(铁质)继续再使用,全部合理处置。 (4)废包装材料:项目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 (5)污泥:项目产生的污泥主要为粪便,给附近村民作为农肥使用。 (6)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为员工日常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处置; (7)泔水及浮油:项目食堂产生的泔水及浮油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1]5号)要求处置。 (8)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含油抹布(废物代码900-041-49),混入生活垃圾满足危险废物豁免条件,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9)废果:项目废果主要来自选果过程产生的坏果,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废机油、废UV光管、废活性炭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