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场地内车辆时速不宜超过15.0km/h,场地外非硬化路面不宜超过25.0km/h、硬化路面不宜超过40.0km/h。 2)根据阴晴、风速和湿度条件,及时洒水降尘,一般每2h至少1次; 3)运输渣土车应覆盖,出施工场地的东北口设置清洗车轮池,该池长不小于8m,池水深不小于0.4m,车辆过池以最低车速行进。 4)土石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保持裸露地面的地表湿度,尽量缩短起尘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5)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于场区内避风的地方进行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对物料堆表面洒水的措施来控制扬尘的产生量。 6)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a)覆盖防尘布、防尘网;b)定期喷洒水;c)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7)施工方还应当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加强施工工人的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8)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同时运输粉状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对车辆进行遮盖,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物料的抛洒。 9)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