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19年3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决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日-2019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 编:653300 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红光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分公司红光搅拌站 建设单位: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元江县曼来镇红光社区(红光2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环评及批复建设的主要内容:该项目拟建设一条生产能力180m3/h,年产50万m3混凝土的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通过外购水泥、粉煤灰、矿粉、砂石料等为主要原料,经过计量、配料、搅拌、出料、运输等工序,经拌合后得到混凝土,供元蔓高速公路K96-K106段隧道、桥梁、路基建筑工程的建设使用;该项目占地面积7736m2;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HZS-18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1套(含JS3000搅拌机1台、4个150m3 水泥筒仓,1个150m3 石粉筒仓)、建筑面积1200m2的骨料仓库(内设由计量和输送设备组成的4个骨料装料及配料仓)、3个15m3外加剂贮存罐、由骨料配料仓至搅拌机的30m长皮带运输机;辅助工程包括检验室、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及场内道路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120m3清洗水池1座、30m3沉淀池2座、50m3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1座、15m3化粪池1座、粉料仓布袋除尘器和搅拌主机布袋除尘器各1套,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危废暂存间及设备减振降噪设施等。 项目投资:项目拟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万元,占总投资的3.25%。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42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91%,用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投资1万元,占环保投资的4%。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9月29日取得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185304283020019);2018年11月23日,我局《关于对关于对元江分公司红光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元环审〔2018〕19号)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18年12月25日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交了《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关于元江分公司红光搅拌站搅拌系统除尘设施变更的请示》,我局于2018年12月28日于《关于同意变更红光搅拌站搅拌系统除尘设施的函》(元环函〔2018〕10号)函复建设单位,同意将环评文件及批复关于“搅拌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批复意见变更为“搅拌系统设备更新为全密闭,无废气排放,不设排气筒及废气排放口”。2019年1月1日至2日,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2019年3月,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申请。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1月竣工。环评文件批复后,建设单位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要求,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及施工,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清运完毕和规范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两类。一般固废主要有沉淀池沉渣、检验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水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检验室产生的混凝土块,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元蔓高速公路弃渣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元江县环卫站集中清运处置。 项目区的机械设备在运行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已在项目区设置1间4m2的危废暂存间,并按规定设置了标识标志牌,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对照,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动,项目无重大变更。 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在元江分公司红光搅拌站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施工和营运过程中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安全处置,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好的落实了“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及项目变更提出的要求以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条件,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 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南洒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设施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分公司南洒搅拌站 建设单位: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元江县澧江街道办南洒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建设两条生产能力180m3/h的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年产100万m3混凝土,通过外购水泥、粉煤灰、矿粉、砂石料等为主要原料,经过计量、配料、搅拌、出料、运输等工序,经拌合后得到混凝土,供元蔓高速公路K115-K127段及那诺连接线隧道、桥梁、路基建筑工程的建设所需混凝土;该项目占地面积12732m2;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HZS-180型混凝土搅拌设备及配套设施2套(含JS3000双卧轴强制搅拌机2台、6个150m3 水泥筒仓,2个150m3 石粉筒仓)、建筑面积2200m2的全封闭式钢架彩钢瓦结构骨料仓库(内设由计量和输送设备组成的8个骨料装料及配料仓),6个15m3外加剂贮存罐、由骨料配料仓至搅拌机的30m长皮带运输机两台;辅助工程包括检验室、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及场内道路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120m3清洗水池1座、单个容积为30m³的二级沉淀池3个,15m3化粪池1座、粉料筒仓布袋除尘器8套和搅拌主机布袋除尘器2套,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危废暂存间及设备减振降噪设施等。 项目投资:项目拟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万元,占总投资的2.57%。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665万元(未包括混凝土搅拌系统),实际环保投资2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21%,用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投资1万元,占环保投资的3.57%。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9月29日取得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185304283020017);2018年11月23日,我局《关于对关于对元江分公司南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元环审〔2018〕20号)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18年12月25日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交了《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南洒搅拌站关于搅拌系统除尘设施变更的请示》,我局于2018年12月28日以《关于同意变更南洒搅拌站搅拌系统除尘设施的函》(元环函〔2018〕11号)函复建设单位,同意将环评文件及批复关于“搅拌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批复意见变更为“搅拌系统设备更新为全密闭,无废气排放,不设排气筒及废气排放口”。2019年1月1日至2日,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2019年3月,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申请。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1月竣工。环评文件批复后,建设单位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要求,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及施工,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清运完毕和规范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两类。一般固废主要有沉淀池沉渣、检验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水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检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块,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元蔓高速公路就近弃渣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元江县环卫站集中清运处置。 项目区的机械设备在运行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已在项目区设置1间4m2的危废暂存间,并按规定设置了标识标志牌,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对照,除了搅拌系统因设备更新为全密闭,无废气排放,取消了排气筒及废气排放口的设置外,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动,项目无重大变更。 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在元江分公司南洒搅拌站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施工和营运过程中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安全处置,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好的落实了“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及项目变更提出的要求以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条件,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 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南昏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设施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分公司南昏搅拌站 建设单位: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元江县澧江街道办南昏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建设两条生产能力180m3/h的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年产100万m3混凝土,通过外购水泥、粉煤灰、矿粉、砂石料等为主要原料,经过计量、配料、搅拌、出料、运输等工序,经拌合后得到混凝土,供元蔓高速公路K129-K136段隧道、桥梁、路基建筑工程的建设所需混凝土;该项目占地面积124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HZS-18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2套(含JS3000搅拌机2台、6个150m3 水泥筒仓,2个150m3 石粉筒仓)、建筑面积2200m2的全封闭式钢架彩钢瓦结构骨料仓库(内设由计量和输送设备组成的8个骨料装料及配料仓),6个15m3外加剂贮存罐、由骨料配料仓至搅拌机的30m长皮带运输机两台;辅助工程包括检验室、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及场内道路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120m3混凝土搅拌机及罐车清洗水池1座、单个容积为30m³的二级沉淀池3个、50m3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1座、15m3化粪池1座、粉料筒仓布袋除尘器8套和搅拌主机布袋除尘器2套,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危废暂存间及设备减振降噪设施等。 项目投资:项目拟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万元,占总投资的2.69%。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660万元(不含混凝土搅拌系统),实际环保投资2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17%,用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投资1万元,占环保投资的3.64%。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9月29日取得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185304283020018);2018年11月23日,我局《关于对关于对元江分公司南昏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元环审〔2018〕21号)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18年12月25日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交了《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南昏搅拌站关于搅拌系统除尘设施变更的请示》,我局于2018年12月28日以《关于同意变更南昏搅拌站搅拌系统除尘设施的函》(元环函〔2018〕12号)函复建设单位,同意将环评文件及批复关于“搅拌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批复意见变更为“搅拌系统设备更新为全密闭,无废气排放,不设排气筒及废气排放口”。2019年1月1日至2日,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2019年3月,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申请。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1月竣工。环评文件批复后,建设单位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要求,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及施工,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清运完毕和规范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两类。一般固废主要有沉淀池沉渣、检验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水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检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块,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元蔓高速公路就近弃渣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元江县环卫站集中清运处置。 项目区的机械设备在运行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已在项目区设置1间4m2的危废暂存间,并按规定设置了标识标志牌,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对照,除了搅拌系统因设备更新为全密闭,无废气排放,取消了排气筒及废气排放口的设置外,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动,项目无重大变更。 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在元江分公司南昏搅拌站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施工和营运过程中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安全处置,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好的落实了“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及项目变更提出的要求以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条件,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