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项目审查委员会审议,我局于2015年6月9日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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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 大气环境: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扬尘呈无组织排放,产生量随施工强度及方式而定,主要影响范围为施工场界200m范围内。施工机械废气主要为CO、CmHn 等,因其产生量较小,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水环境:施工废水主要在混凝土浇筑、养护等过程中产生,施工废水中SS含量较高,意外排放会导致下游水体浑浊,对下游水体影响较大。工程引水线路全长162m,引水线路要跨越清水河才能完成引水任务,跨河施工及建筑物施工时,对地表的扰动,混凝土浇筑时遗落的建筑垃圾会造成清水河内SS含量增高,导致下游水体浑浊。 声环境:施工期间由于使用运输车辆及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振捣机等施工机械,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在各机械1m 处源强约为75-110dB(A),其特点是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项目区周围500m 范围内无村庄分布,施工机械噪声随距离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运输噪声为间歇性,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也不大。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为施工活动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工程建设过程剥离表土168m3,开挖土石方3000m3,回填1100m3,产生弃土方2068m3;此外,本项目施工期在清水河左岸施工,河道开挖产生的泥沙就近堆放在沟渠两侧,若雨季雨水冲刷,泥沙容易流经清水河,造成河道堵塞。 生态环境:项目施工土地现状为清水河左岸河道干滩,干滩上没有植被生长,不会对项目区植被造成影响。施工期只会惊扰周边小型野生动物,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消失。 2、运营期 本工程运营期的主要任务为将清水河电站的尾水截留,直进曼漾大沟,与清水河水分离,项目运营期不设专门的管理人员,不会产生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清水河尾水依据地势,通过自流方式进入曼漾大沟,不会产生噪声;引水线路采用有压埋管道布置形式,管道直径1.2m,清水河尾水泥沙含量很低,压力管道内设计流速相对较高,管道内壁光滑,不会产生淤积物;因此本工程运营期没有污染物产生,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