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02-27 15:34:21 点击率: 5 【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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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1号          邮 编:653300

      

项目名称 元江县继雄米线加工店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元江县羊街乡羊街村委会
羊街组83号
建设单位 元江县继雄米线加工店
环评文件类型 登记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自填
项目概况
    元江县继雄米线加工店项目占地面积90m2,建筑面积90 m2,总投资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内墙仿瓷涂料、地面防滑地板砖;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消防;环保工程:垃圾桶、抽烟机;其他:榨米线机1台、磨面机1台、水桶4个、垃圾桶2个。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废水:施工装修期废水主要来自装修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按施工队伍的规模估计,废水量约2m3/d,主要污染物CODcr300mg/lSS200mg/l。通过地表蒸发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噪声:装修施工中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电锤、电刨、电锯等;周围无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废:装修期间将产生部分剩余残缺木材、地砖、水泥渣等约吨。经分拣后沤粪,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废气:装修期间材料锯截、打孔等将产生部分粉尘等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米线时加工的污水,(餐具由消毒柜消毒后再使用),排放量每天约0.048m3。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米线加工过程中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具有可控性,噪声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60dBA),夜间50 dB(A)。固废:生产加工米线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人数每天平均按3人计,按人均垃圾产生量0.4kg/d计,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2kg/d,垃圾的主要成份为塑料、纸屑、食物残渣等。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工坊油烟废气,异味主要是制作米线米干类时产生的异味。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产生的污水经过化粪池统一处理后排入元江县羊街乡羊街村排污管道,最终排入箐沟。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噪声:房内墙面进行隔音处理,大门进行隔音处理,减少会所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夜间12点后不再生产加工,避免噪声影响周围居民。
    3、固废: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按常规焚烧统一填埋处理。为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和减少垃圾的清运量,建议采取分类装袋收集的方法,废旧金属、废纸、塑料、酒瓶等回收利用,植物残渣等,运到乡政府指定的填埋场处理。
    4、废气:加工坊油烟废气通过油烟机高空排放;隔油池产生的异味采取盖密封措施并及时清理,异臭味外排量不影响周围环境。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我局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项目申请和环评意见,同意按照《登记表》中所述的建设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