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布(2022年5月30日) 元江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元江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00余名调查人员和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06718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现状。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2300.14公顷(33.45万亩)。其中,水田5438.09公顷(8.16万亩),占24.39%;水浇地297.00公顷(0.45万亩),占1.33%;旱地16565.05公顷(24.85万亩),占74.28%。耕地只要分布在因远、甘庄、羊街、洼垤等4个乡镇(街道),占全县耕地的52.1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96.65公顷(1.3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4.0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487.70公顷(2.23万亩),占6.6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040.55公顷(6.06万亩),占18.1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249.57公顷(10.87万亩),占32.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625.67公顷(12.94万亩),占38.68%。 二、园地29867.66公顷(44.80万亩)。其中,果园26707.89公顷(40.06万亩),占89.42%;茶园1827.67公顷(2.74万亩),占6.12%;其他园地1332.10公顷(2.00万亩),占4.46%。园地主要分布在曼来、甘庄、澧江等3个乡镇(街道),占全县园地的73.31%。 三、林地188781.96公顷(283.1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56367.61公顷(234.55万亩),占82.83%;竹林地884.30公顷(1.33万亩),占0.47%;灌木林地27929.44公顷(41.89万亩),占14.79%;其他林地3600.61公顷(5.40万亩),占1.91%。林地主要分布在甘庄、洼垤、曼来、因远等4乡镇(街道),占全县林地的61.61%。 四、草地9374.93公顷(14.06万亩)。我县涉及其他草地9374.93公顷(14.06万亩)。草地主要分布在澧江、洼垤等2个乡镇(街道),占全县草地的54.38%。 五、湿地332.03公顷(0.5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二级地类内陆滩涂332.03公顷(0.50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元江河流沿岸的澧江、曼来、洼垤等3个乡镇(街道),占全县湿地的65.0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635.42公顷(6.95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662.29公顷(0.99万亩),占14.29%;村庄用地3003.10公顷(4.50万亩),占64.79%;采矿用地878.92公顷(1.32万亩),占18.9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1.11公顷(0.14万亩),占1.9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甘庄、澧江、因远等3个乡镇(街道),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9.05%。 七、交通运输用地4297.86公顷(6.4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27.77公顷(0.19万亩),占2.97%;公路用地2138.67公顷(3.21万亩),占49.76%;农村道路2031.39公顷(3.05万亩),占47.27%。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甘庄、澧江、曼来等3个乡镇(街道),占全县交通运输用的54.9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39.06公顷(3.3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119.90公顷(1.68万亩),占50.02%;水库水面633.59公顷(0.95万亩),占28.30%;坑塘水面254.50公顷(0.38万亩),占11.37%;沟渠101.05公顷(0.15万亩),占4.51%;水工建筑用地130.02公顷(0.20万亩),占5.8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澧江、曼来、甘庄等3个乡镇(街道),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2.4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目前,元江县三调耕地总体呈减少趋势,在耕地保护方面形势严峻,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和底图,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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