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十三五” 提质增效促发展——“十三五”时期元江县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5-10 09:19:33 点击率: 6 【打印】 【关闭】

砥砺奋进“十三五” 提质增效促发展

      ——“十三五”时期元江县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十三五时期,元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创新强县、开放兴县、共享和县发展战略,十三五末全县经济总量超过120亿元,经济发展质效稳步提升。

一、综合实力日益增强

十三五时期,元江地区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2018年首次迈上百亿元新台阶,2020年达到124.26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8倍(按现价计算),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13028万元、336035万元、593522万元,分别是“十二五”末的1.8倍、2.1倍、1.7倍。五年间GDP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12.5%、13.5%8.8%9.6%1.7%,年均增长9.1%,比全国年均水平快3.4个百分点、比全省年均水平快1.3个百分点、比全市年均水平快2.2个百分点。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时期的2016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实现由以往的工业、农业主导的三一二型向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三二一型产业结构转变。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从2015年的26.223.750.1调整为2020年的25.227.047.8,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了3.3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的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0%,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长5.9个百分点、高于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5个百分点、高于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2个百分点,形成了对经济增长的强力支撑。


 二、农林牧渔业平稳发展

“十三五”期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扎实推进3个产业带建设,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升,农业农村发展硕果累累,农业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五年间,全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年均增长6.3%,总产值年均增长6.4%。从结构上看,2020年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其服务业总产值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的占比分别为84.6%2.4%10.9%0.6%1.5%,与“十二五”末的2015年相比,农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比重分别提高了5.91.2个百分点,林业、牧业和渔业比重分别下降了0.26.40.4个百分点。从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排位上看,元江五年间分别位居全市第21111位。

三、第二产业发展提质增速

十三五以来,元江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传统工业提质升级,高度重视纳规升规工作,大力培育工业经济增长新动能,工业发展稳中有进。工业增加值从2016年的129933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172280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1.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1%。五年间,全部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13%,占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50%,是稳增长的主要力量,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65%,成为工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业发展势头迅猛,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入崭新发展阶段。2020年元江资质以上建筑业总产值达到了239592万元,是2015年的4倍,“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3.1%。增加值达到了163933万元,是2015年的3倍,“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20.7%。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由2015年的8.1%提升至2020年的13.2%,在第二产业中的占比由2015年的34.1%提升至2020年的48.8%,与工业经济齐头并进,共同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内外需求协同联动

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十三五时期,元江坚持“项目为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固定资产投资实现较快增长,“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0.9%,其中,前三年增速均在两位数以上,投资增速排位一直保持在全市前列,2019年开始回落,2020年受疫情影响呈负增长,增速在全市的排名也由2015年的第3位降至2020年的第8位。房地产开发投资逐年扩大,商品房销售面积由2015年的3860平方米增至2020年的159822平方米,“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10.6%

消费品市场活力迸发。“十三五”时期消费升级步伐加快,直播带货、微商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线上线下加快融合,引领新型消费加速发展。2020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8373万元,是2015年的1.7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0.6%。批发业商品销售额达到261907万元,是2015年的2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4.8%。零售业商品销售额达到406384万元,是2015年的1.8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2.6%。住宿业商品销售额达到9378万元,是2015年的1.8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2.1%。餐饮业商品销售额达到57219万元,是2015年的1.8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1.8%

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元江进出口总额达3899万美元,是2015年的8.1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51.9%,其中,出口由2015年的417万美元增至2020年的3899万美元,增长8.4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56.4%

五、财政金融稳定发展

2020年根据《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由原来使用财政八项支出增速进行推算调整为使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工资总额增速进行推算,无论核算基础指标如何变化,财政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202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64888万元,是2015年的1.4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57万元,是2015年的1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0.9%2020年全县地方财政支出244562万元,是2015年的1.4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099万元,是2015年的1.2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4.4%2020年以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工资总额为主的非营利性服务业对GDP的贡献率为69.6%,拉动GDP增长1.2个百分点(GDP增长1.7%),贡献率比2015年高36.5%

金融业快速发展。2020年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684389万元,是2015年的1.1倍,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金额487506万元,是2015年的1.5倍,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8.2%;贷款余额600159万元,是2015年的1.5倍,十三五时期存款贷款余额分别年均增长2.6%8.8%

六、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居民生活显著提高

2016年以来,元江加快建设“美丽县城”,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扩容提质升级,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20年末,元江县城建成区面积4.06平方公里,是2015年的1.1倍。城镇化率提升至2019年的43.45%2020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120元,较2015年提高12364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28元,较2015年提高5374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9.2%,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1.8个百分点,快于同期GDP年均增速0.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5年的2.95:1缩小至2020年的2.72:1,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十三五”以来,元江经济社会发展迈出了新的一大步,这是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县各族人民勠力同心、克难奋进的结果。展望十四五,元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热区经济、绿色经济、通道经济,全力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内陆港、滨江园林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签发:赵林春,审核:赵林春,拟稿:陈娟,联系电话:601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