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元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元江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以规范公开程序为重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地促进了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努力推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2年,县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统计公报、政府文件、机构职能、统计信息、法律法规、公众监督、通知公告、领导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制度目录、普查调查专栏、行政执法等。公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统计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等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为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目录体系建立关联关系,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让群众居民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元江县统计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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