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水利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4-30 16:10:39 点击率: 352 【打印】 【关闭】

元江县水利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局机关基本情况及职能配置

(一)本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元江县凤凰路239

邮编653300

电话:6011115(传真)

网址:http://www.yjx.gov.cn/yjxzfxxgk/yjxslj/ 

邮箱:yjxsljbgs@163.com

二、主要职责

元江县水利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元江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职责分工。与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能分工。元江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元江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元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内设行政股室

元江县水利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督办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会务、机要、信访、新闻宣传、档案、综合维稳、水利科技等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三)水政水资源水保与政策法规股(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县级权限范围内的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指导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河(湖)长制与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全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的起草制定。指导、协调、督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措施的落实。负责协助县级河(湖)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督察、指导工作。负责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督查等。负责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五)水利水电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股。负责全县农村水利的管理和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村镇供水排水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局属事业单位

元江县水利局下含5个事业单位

(一)元江县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负责全农村水利工作。负责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村镇供水排水工作。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及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负责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完成元江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元江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组织指导全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并实施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工作,指导全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协调全水土保持科技工作,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元江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元江县河道管理所。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元江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元江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元江县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管理,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江河干堤、病险水库、重要水闸除险加固建设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完成元江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元江县水利灌区管理局。负责对县管水利工程水资源的综合调度管理,承担县管水利工程的蓄水、防汛、抗旱及供水调度工作和水文水情的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组织年度调度计划及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县管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县管水利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安全运行、维护等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县管水利工程相关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管理局的资金管理和各项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根据价格部门批复收费标准,负责征收管理范围内的县管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并足额完成县政府下达征收非税收入目标任务完成元江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