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元江县审计局自2024年8月至9月,对元江县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经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由《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江县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以补代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批复建设,批复建设规模:拟建设数量34群300座烤房,拟建设地点:因远镇9群80座、洼垤乡5群40座、龙潭乡6群40座、羊街乡4群40座、那诺乡4群40座、咪哩乡3群30座、曼来镇3群30座。项目概算投资3,790万元。 烤房主体设备采购工程于2023年4月1日开工,2023年5月30日完工。土建工程于2023年3月4日开工,2023年12月15日完工。2024年3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二)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元江县金太阳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邀请招标选择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选择峨山正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程监理。项目分为烤房设备采购工程和土建工程两个部分进行实施。烤房主体设备采购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2,107.90万元。土建工程划分为4个标段通过邀请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合同总金额1,167.63万元。 (三)审计情况 经审计,并经金太阳公司确认,项目完成总投资3,363.27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1,037.01万元,设备投资2,115.61万元,待摊投资210.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的实施能有效降低烟农的烘烤成本,提高了烟叶烘烤的效率和质量,促进了烤烟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投资控制较好,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情况。但项目存在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319万元; (二)结算多计工程价款69.20万元; (三)多计待摊投资46.5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元江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未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施工方履约保证金,对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予以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施工过程及工程结算的审核控制,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杜绝出现竣工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情况。二是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核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计提相关费用,确保项目建设成本真实合规,同时,进一步盘活项目结余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出现项目结余资金长期闲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进行了整改,除未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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