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元江县审计局自2024年8月1日至9月27日,对元江县跨江大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元江县跨江大桥建设项目经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大桥长463米,其中:江东引桥为3×30米,主城区引桥为3×30米,主桥宽38米。采用独塔斜拉桥。建设内容为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强弱电工程、桥梁范围内的照明景观、给排水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8,403.70万元。 (二)项目建设模式 项目经元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公开招标选择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标单位。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模式,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设立元江县跨江大桥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由公司负责元江县跨江大桥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项目由元江县跨江大桥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直接选择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153,41.43万元。项目监理、设计及其他服务单位由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元江县跨江大桥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各自负责内容,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及直接委托的方式,选定相关服务单位,签订合同32份,涉及合同金额1,373.72万元。 (四)项目验收情况 项目于2020年6月6日开工,2022年12月15日完工。于2022年12月28日进行竣工验收合格。 (五)审计情况 经审计,并经建设单位确认项目完成总投资22,652.8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项目资金到位16,756.59万元,资金缺口5,896.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基本按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基本执行了项目建设管理规定,项目投资超概算23.09%,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6个月,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目标未实现。项目存在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复手续、结算多计工程价款、项目总投资超概算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二)项目询价应废标未废标涉及金额75万元; (三)项目总投资超概算4,249.13万元未上报核定; (四)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66.56万元; (五)多计待摊投资7.18万元; (六)少记设备投资及待摊投资共计12.31万元; (七)未退还项目保证金543.0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元江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复手续的问题,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复手续;对项目询价应废标未废标涉及金额75万元的问题,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问题进一步核查,追究相关责任;对项目总投资超概算4,249.13万元未上报核定的问题,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程序报原审批部门核定;对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66.56万元的问题,要求元江县跨江大桥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进行整改;对多计待摊投资7.18万元的问题,要求元江县跨江大桥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多计待摊投资问题进行调整;对少记设备投资及待摊投资12.31万元的问题,要求元江县跨江大桥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少计的项目设备投资及待摊投资;对未退还项目保证金543.09万元的问题,要求元江县跨江大桥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元江县跨江大桥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根据签订的PPP项目合同关于项目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资金由项目公司依法筹集的约定,积极筹措项目建设缺口资金,确保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二)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流程,督促项目建设管理档案及时归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江县跨江大桥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复手续已报县政府申请土地相关规费税金正在整改中,项目总投资超概算4,249.13万元未上报核定的问题已上报相关部门审批正在整改中,未退还项目保证金543.09万元未整改,其余问题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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