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元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至8月,对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元江县社会保险中心、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一、基本情况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5个,下属事业单位3个。2023年度部门预算批复1,233.42万元,决算收入1,840.67万元,支出1,852.0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4.8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4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报出差伙食补助0.34万元; (二)应缴未缴结转两年以上资金11.78万元; (三)无预算、超预算支付采购费用0.85万元; (四)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9.88万元; (五)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六)未按规定使用专项工作经费0.50万元; (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0.7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元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多报出差伙食补助0.34万元,要求及时清理收回多报补助资金,上缴县财政;对应缴未缴结转两年以上资金11.78万元,要求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沉淀;对无预算、超预算支付采购费用0.85万元,要求从严从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对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9.88万元,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对未按规定使用专项工作经费0.50万元,要求规范使用专项工作经费;对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0.79万元,要求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真实、准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增强预算执行力度,确保资金支出合法、合规;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资产监管,建立健全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收支核算管理,严格审核支出单据,规范费用报销行为,强化固定资产监管,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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