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元江县审计局于2023年3月至5月,对元江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元江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05 802万元(县本级收入20 029万元),支出总计205 802万元(县本级支出158 012万元),收支相抵,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8 474万元(县本级收入78 626万元),支出总计111 516万元(县本级支出88 32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95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元江县2022年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民生保障、风险防范、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和争取上级专款,盘活资源资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效应对和化解财政收支矛盾,财政改革有序推进,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元江县财政局提供的电子数据、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违规调入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足额编制“三保”预算1316万元; (二)用留抵退税资金平衡预算7066万元; (三)欠拨专款不降反增34 547.49万元; (四)虚增教育支出11 639.50万元; (五)预算支出不真实5989.96万元; (六)违规调入资金1200万元; (七)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205.33万元; (八)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5.3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元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未足额编制“三保”预算1316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今后应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做到“三保”事项应保尽保;对用留抵退税资金平衡预算7066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应将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严格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确保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项目支出及时、足额落到实处,杜绝用上级专款弥补本级支出缺口的行为;对欠拨专款不降反增34 547.49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应及时向元江县人民政府汇报,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欠拨专款存量,有效控制增量,实现逐年减少存量的目标任务;对虚增教育支出11 639.50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预算支出不真实5989.96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违规调入资金1200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应严格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等规定,不得违规调入资金;对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205.33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划缴时限;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5.34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应督促涉及的预算单位及时上缴县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和资金统筹力度,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产业投入,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加强财源建设,培植新税源,夯实财源增收基础;依法及时征收预算收入,加强争取上级资金,加大盘活资源资产,清理沉淀资金,增加可用财力,缓解收支矛盾,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加强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金,及时弥补以前年度预算缺口,确保上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坚持底线思维安排年度预算支出,坚持“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地位,严格控制其他支出事项,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底线,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不发生财政运行风险;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准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元江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和整改。截至公告日,已上缴非税收入33.44万元,用留抵退税资金平衡预算7066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205.33万元已整改。除此以外,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1.90万元尚未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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