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落实“四个到位” 强化“七个环节” 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再上新台阶 2021年以来,元江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严格执法、规范矫正、创新管理、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以落实“四个到位”、强化“七个环节”为工作抓手,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力求打造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日常监管环境,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线。 【四个到位】一是组织机构到位。成立了元江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县公安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及县司法局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县委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等12家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参照标准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二是实地查访到位。为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各司法所每月初根据实际制定走访计划并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到社区矫正对象及监督人或其关系人所在地见面了解情况,核实社区矫正对象汇报情况的真实性,着重了解其工作、生活、思想以及动态信息变化情况,做到信息核查真实,情况掌握精准,实地查访到位。三是分析研判到位。针对社区矫正实际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各司法所每月、县局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分析研判会,全面排查问题人员,准确查找问题根源,分析隐患、研判风险,做到精准到位,分析到位,同时有效制定针对性措施,为下一步监管工作把好脉开好方。四是队伍培训到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每季度举办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结合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邀请监狱及政法系统专业人员到场传授业务知识,内容丰富,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强,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也为社区矫正工作迈向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个环节】一是入矫接收环节。对报道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照入矫流程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入矫接收登记、建立档案等。组织进行入矫宣告,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他们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及义务及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制度,重点强调违反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并让矫正对象代表宣读《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成立矫正小组,确定监督人,并与监督人签订监护和帮教协议,同时明确司法所和监督人的责任。二是分级管理环节。把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实施个性化针对性矫正。对入矫三个月以内、未成年人、涉黑涉恶及参与邪教组织犯罪的矫正对象一律实施严管,受到警告处分、治安处罚的立即调整为严管。三是教育引导环节。着力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矫正对象自新意识。把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涉枪涉爆等内容作为教育重点,通过集中教育、分类教育、个别谈话教育、以案释法以及电话提醒和微信管理群推送教育内容等方式达到教育引导目的。加强心理疏导教育,通过开展心理咨询讲座、主题团辅活动、个体咨询即“一对一”谈心、亲人朋友疏解等方式,逐步消除矫正对象对社会的抵触和仇恨心理,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我、定位自我,重拾信心,积极融入社会。四是监督管理环节。严格执行电话汇报制度,做到严管对象每天电话汇报不少于一次,普管对象每周电话汇报不少于2次,内容主要包括矫正对象近期工作情况、生活状况、学习进展三个方面,重点了解严管对象近期遵纪守法、思想认识、行动历史等情况,保证汇报内容的全面性及针对性。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严防隐瞒实情,骗假、请霸王假等情况的发生,一经发现给予训诫或警告处分,请销假手续完备,并时刻掌握矫正对象外出期间动态。严格落实智能化管理。将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全部信息录入特殊人群管理指挥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等级别分类管理,利用“在矫通”APP系统每天进行签到打卡不少于2次,实现智能化监督管理。五是公益劳动环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公益劳动计划,每月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通过到指定区域打扫卫生、清理垃圾、锄草或到养老院服务等方式完成的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的自己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六是档案建立环节。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以及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等情况,因人而异制定矫正个案,并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思想汇报、奖惩及请销假情况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七是帮扶教育环节。把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就业、自主创业作为工作重点,帮助矫正对象自力更生、顺利在社区开展矫正,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协调劳动部门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培训和岗位推荐,同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合适的就业创业观念,引导矫正对象根据的文化程度、劳动技能来选择相应工资水平和相关行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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