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讨公道 受援人竖大母指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0-10-09 15:36:41 点击率: 9 【打印】 【关闭】
法律援助讨公道
受援人竖大母指

近日,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为无言语能力的残疾人李某讨回了公道,最大限度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月20日,一中年妇女到县援助中心咨称:“我儿子李某是残疾人,无言语能力,去年被一拖拉机撞伤,肇事司机拒付部分医疗费,我知道法律援助是专为我们穷人打官司的,请求你们帮助我可怜的儿子讨回公道。”工作人员一边细心听李母哭诉冤屈,一边认真审查相关的证据材料,终于明白了事由。原来,2009年8月31日,李某被一工程老板的驾驶员驾驶拖拉机撞伤,经法医鉴定,李某右下肢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肇事方支付1万余元后,其余部分拒绝支付。
中心工作人员与县残联核实李某确属残疾人且无言语能力后,决定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3月3日,援助中心代李某向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将肇事驾驶员和工程老板同时告上法庭。提起诉讼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多次向肇事驾驶员和工程老板耐心讲解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希望能够依法协商解决。通过工作人员不懈的努力,在人民法院开庭前,被告方终于同意以调解的方式了结此案,愿意再支付李某1万元医疗费。
3月22日,李某终于拿到了1万元医疗费,并在其母的陪同下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表达自己由衷的谢意。(援助中心供稿)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司法局 发布人:元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