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元江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0-10-12 09:56:03 点击率: 15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元江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长:杨  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曾睿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顺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段玉才(县民政局局长)

  员:王  波(县发改委主任)

  明(县财政局局长)

邓云忠(县人武部部长)

杨永清(县监察局局长)

普金学(县水利局局长)

李龙武(县建设局局长)

李顺林(县交通局局长)

李和华(县林业局局长)

胡福元(县教育局局长)

姚永林(县卫生局局长)

  荣(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立发(县扶贫办主任)

  江(县广电局局长)

封富荣(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杰(县电信局局长)

  刚(县气象局副局长)

  枭(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忙波(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小三(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云伟(元江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李枭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三是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是出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发生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视具体情况,启动县、乡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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