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元江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杨 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曾睿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顺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段玉才(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 波(县发改委主任)
陶 明(县财政局局长)
邓云忠(县人武部部长)
杨永清(县监察局局长)
普金学(县水利局局长)
李龙武(县建设局局长)
李顺林(县交通局局长)
李和华(县林业局局长)
胡福元(县教育局局长)
姚永林(县卫生局局长)
刘 荣(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立发(县扶贫办主任)
谭 江(县广电局局长)
封富荣(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文 杰(县电信局局长)
李 刚(县气象局副局长)
李 枭(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忙波(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小三(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云伟(元江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李枭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三是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是出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发生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视具体情况,启动县、乡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一○年
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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