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农场,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中共元江县委第56次常委会会议2010年1月19日研究决定:
陈 聪 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严 翔 免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王卫林 免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宗春淼 免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元江县委
201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