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元江县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海岸带保护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建设工作,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元江县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卢春剑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玉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瞿 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郑 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邓拾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段米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伏占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建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志富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枭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局长 白继光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 磊 县民政局局长 付 治 县财政局局长 苏继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剑东 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局长 杨创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德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建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希 县水利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胥春云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连松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金学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龙成山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李晓林 县水文站站长 郭一成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 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统筹部署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元江县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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