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要求,切实规范管理自然保护区,提高对自然保护区的精准化管理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河北青崖寨等27处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环函〔2012〕2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中共云南省委督查室等九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函》(云环函〔2018〕14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战略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5—2024年)》和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等法律法规;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和保护能力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方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进程,有效保护元江干热河谷生态系统其珍稀野生动植物,保障红河流域的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完成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布设10座区碑、25座界碑、580个界桩、350个功能区桩坐标点的选定,并按选定的坐标点布设相应的标志。待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工程项目批复后按标注的区碑、界碑、界桩、功能区桩的坐标点完成相应的立标工作。通过实施勘界立标工作,确认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功能区的边界,明确保护区和功能区范围,强化保护工作,维护和丰富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恢复并发挥生态功能,有效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 三、勘界原则 根据关于《河北青崖寨等27处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环函〔2012〕206号)文件确定的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照顾现实、同时兼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状况的原则。 四、组织保障及职责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明确保护范围及职责,县人民政府成立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春早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澧江街道、红河街道、甘庄街道、因远镇、曼来镇、羊街乡、那诺乡、洼垤乡、龙潭乡,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杨连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段玉者、李寿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相关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相关乡镇(街道)职责 澧江街道、红河街道、甘庄街道、因远镇、曼来镇、羊街乡、那诺乡、洼垤乡、龙潭乡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勘界立标、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维护稳定等工作。 2.县直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等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勘界立标所需经费。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勘界立标工作中阻挠执行公务的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县、乡、村、组界限认定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县、乡、村、组界限认定结果,复核土地权属,负责确认土地地类,更新不动产登记信息。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协调勘界立标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护区内道路两侧边沟外缘的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的认定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保护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认定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勘界立标及林地确权认定等技术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保护区内河道洪水位线认定工作。 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负责勘界立标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相关勘界立标公示、公告的发布。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负责组织实施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 3.工作组职责 第一工作组:负责甘庄管护站管辖范围内的勘界立标工作。 责任领导:李 超、李坤 组 长:陈永祥 成 员:杨 林、何树才、封建荣、白岢峻、李连发 向导人员:2至3名 第二工作组:负责红河管护站管辖范围内的勘界立标工作。 责任领导:李建光、方龙辉 组 长:卢 辉 成 员:胡子萍、余学安、方祥万、李仕代 向导人员:2至3名 第三工作组:负责澧江管护站管辖范围内的勘界立标工作。 责任领导:周智刚、李启贵 组 长:白玉发 成 员:张克斗、范江平、李振学、舒万成、龙建辉 向导人员:2至3名 第四工作组:负责因远管护站管辖范围内勘界立标工作。 责任领导:王永胜 组 长:陈学进 成 员:白振华、方寿云、白荣光、苏新辉、马况顺 向导人员:2至3名 第五工作组:负责羊街管护站管辖范围内勘界立标工作。 责任领导:王陆正、李文明 组 长:白永忠 成 员:许应辉、袁纪颜、龙拉黑、金星 向导人员:2至3名 五、经费保障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勘界立标工作,预计投入经费55万元,其中:技术服务费40万元,培训(食宿费)、材料费和设备购置等共15万元。所需经费主要向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等上级部门争取帮助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筹措。 六、实施步骤 (一)现场勘界确权阶段(2018年6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现场实地勘界确权,明确四至界线,签订界定书。 (二)公告、公示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在辖区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张榜公告、公示现场实地勘界确权界定情况。 (三)实施颁证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不动产登记证。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勘界立标是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近年来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排的“绿剑”、“绿盾2017”、“绿盾2018”等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围绕22378.9hm2的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密切沟通协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按阶段部署抓好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的明文规定和《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细则及此次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信息内容、日程安排,宣传到相关村、组和群众,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的良好氛围,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突出实效,抓好落实。勘界立标以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范围和功能区界为依据,不得随意改变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并统一编号,做到图、表、册和现地标桩一致。勘界立标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奋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勘界立标工作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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