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元江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暨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元江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1日
元江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暨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暨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确保2015年全部消除现有D、C级危房校舍和全面实施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建设美丽幸福新元江提高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结合元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通过实施学校安全工程、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打造布局合理、结构安全、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美丽校园,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快全县教育现代化步伐。
二、目标任务
(一)校安工程
到2015年,全面撤除D级危房64419平方米,重建38所中小学48幢各类教学用房64500平方米;加固改造54所中小学共124幢C级各类校舍建筑单体83953�。
(二)美丽校园行动计划
在县城实施美丽100校园1所,即元江县第二幼儿园新建。该工程计划设置24个教学班共720人。元江县第二幼儿园建设用地20亩,设有教学楼、综合楼、教师周转宿舍、食堂、厕所等各类教学用房10000平方米,工程预计总投资3600万元。
三、实施原则及步骤
(一)实施原则
1.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县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县乡分级负责推进工程建设。县级负责完成县直学校的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负责完成辖区内的所有建设任务。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充分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本地区、学校校安工程三年规划、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建设规划。
3.整体布局、分步实施。结合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等重大工程的实施,处理好校舍建设与建筑设计、绿化美化、校园文化的关系,一校一策,分布推进规划实施。
4.统一标准、全面提高。依据国家和省颁布的办学标准,制定全县美丽100校园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设计、建设、质量达到标准。
(二)实施步骤
我县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暨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从2013年开始启动,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第一阶段(2013年3月―7月)摸清底数,各乡镇(街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规划既要分年度计划又要具体到每一所学校和完成时间。
第二阶段(2013年6月―2015年12月)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元江县2013―201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0859.19万元(中央、省7709.30万元;市3209.53万元;县9940.36万元),排D级危房校舍64419�,重建38所中小学共48幢各类教学用房64500�;加固改造54所中小学共124幢C级各类校舍建筑单体83953�;新建一所规模为10000�的元江县第二幼儿园(详见附表)。
2013年:计划投入资金6277.62万元(中央、省3390.18万元;市715.22万元和县2172.22万元),排除D级危房校舍33065�,重建元江县民族中学、元江县羊街中学、元江第三小学等12所中小学共15幢各类教学用房33105�;加固改造元江县第一中学综合楼等5幢C级各类校舍建筑单体5312�。
2014年:一是计划投入资金6962.53万元(中央、省3127.46万元;市908.27万元和县2926.80万元),排除D级危房校舍25182�,重建元江第二中学、南洒小学等18所中小学共25幢各类教学用房25215�;二是加固改造元江县民族中学、因远镇安定小学等19所中小学共55幢C级各类校舍建筑单体40397�。三是计划投入资金3600万元(市1080万元和县2520万元),启动元江县第二幼儿园建设,总建设规模为10000�。
2015年:计划投入资金3407.04万元(中央、省1191.66万元;市506.04万元和县1709.34万元),排除D级危房校舍6172�,重建洼垤乡老茶吉小学、咪哩乡中心小学等8所中小学共8幢各类教学用房6180�;加固改造元江县第一中学、那诺乡打芒小学等33所中小学共64幢C级各类校舍建筑单体38244�。
第三阶段(2013年9月―2016年3月)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实行年度制,由乡镇(街道)自评并上报,县对申报学校进行认定。
四、资金筹措办法
(一)校安工程
2013-2015年三年内,我县中小学校安工程预计投入资金16647.19万元,其中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9838.83万元(重建1200元/平方米;加固250元/平方米),县级自筹6808.36万元(重建600元/平方米;加固350元/平方米)。
(二)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
2014年新建元江县第二幼儿园,拟建设各类教学用房10000平方米,计划投资36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计划投资的30%(1080万元),县级承担投资计划的70%(2520万元)。
五、实施办法
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暨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按照全县一盘棋的思路,采取统建、统还的办法,统一推进工程建设。
(一)统一建设
1.建设模式。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简化工程前期繁琐的工作程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采用“BT模式”统一捆绑打包建设,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确定由老挝甘蒙李氏房地产建筑有限公司和元江中亚建筑有限公司统一承建全县建设任务。具体模式为:
(1)资金来源
除中央、省、市配套资金外,不足部分由老挝甘蒙李氏房地产建筑有限公司、元江中亚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自筹资金垫资建设。同时经双方签约后,乙方设立专户,前期垫资3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2)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执行云政办发〔2009〕251号文件,其中:设计费收取按照工程造价的1.8%收取。
(3)工程计价依据及竣工结算方式
依据云建标〔2003〕668号文规定的计价定额和云南省现行相关计价文件。最终结算金额为在最终审计审定结算基础上下浮3.6%。
(4)工程结算时主要材料单价的确定原则
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定价,若市场价格变动超过百分之十的按规定进行差价补偿。
(5)投资回报
根据实际垫资金额(不含元江县人民政府落实的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五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作为老挝甘蒙李氏房地产建筑有限公司、元江县中亚建筑有限公司垫资资金回报率。
(6)实行3+3的还款模式,六年内还清。
(7)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合同价款5%计算。
2.建设合约。县政府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合作协议;项目学校与建筑商签订施工合同。
3.简化程序,开设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开设绿色通道。地勘、设计、审图与抗震专审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前;节能报告表、绿色图章、节能专项审查、人民防控许可证、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环评报告表、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明、消防材料抽样检测、初步设计编制、评审、批复、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节能报告表14项免于办理;其余一切程序采取边建边补的办法完成。100万元以下或1000平方米以下项目免发施工许可证。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纳入校安工程建设规费减免规定,执行行政性事业收费一律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收取的政策。
4.建设标准。严格按照不低于国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元江美丽校园行动计划的建设要求制定针对性很强的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并确定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纳入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的学校项目规划和图纸,需报市校安办审定。8、9度抗震设防区三层以上中小学校舍必须使用减隔震技术,三(含三层)以下可以不采用减隔震技术。
(二)统一还款
县级应承担部分资金本息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偿还,分六年偿还,每年按照工程进度偿还企业垫资部分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五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支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2013―2015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暨美丽100 校园行动计划的领导,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3―2015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暨美丽100 校园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 伟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伟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继光 县教育局局长
许子平 县监察局局长
张慧民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白江荣 县财政局局长
刘红进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彭志钢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余剑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茂林 县水利局局长
邓拾祥 县审计局局长
何志强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封富荣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李 刚 县气象局局长
陈建安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杨文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雄平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轰文 县教育局副局长
任春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政府办:负责工程具体组织实施和总协调,协助组长处理日常事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制约因素。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校安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校舍建设进行立项审批和指导,落实专项投资,加强项目监管,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工程提供政策支持。
3. 县教育局:负责把工程实施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会同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做好工程规划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做好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程规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资金筹集办法,加强工程资金管理,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排查、评估和验收;建立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校舍档案,编发简报,汇总和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
4. 县公安局: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及校园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畅通有序,为校安工程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5.县监察局: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查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责任人。
6.县财政局:负责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根据县政府的安排及资金安排意见适时调整预算,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场址安全的评估、审批工作,加强项目用地的先期指导,及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落实新建、扩建校舍建设用地的征用和报批手续,尽早确定红线图,落实有关土地优惠政策。
8.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新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评价工作,办理有关环评手续,落实校舍建设环保收费有关减免政策。
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标准制订、工程勘察、设计、校舍鉴定、改造方案和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协助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查。
10.县水利局:负责校安工程防洪灾害技术指导,并提供相应洪涝灾害、重点区分布情况,提出安全评估和建议;落实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
11.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对工程资金的全过程审计,建工程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审计力量,加强对工程排查鉴定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目标落实完成情况的审计。
1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参与组织对工程建设中发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3.县防震减灾局:负责指导校舍重建、加固改造工程,校舍建设选址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重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并加强对抗震要求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中小学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和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训和演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14.县气象局:负责校舍安全防雷技术指导,并提供相应的防雷技术支撑和保障;负责新建校舍项目防雷设施检测和验收,办理相关验收报告;落实校舍改造建设防雷收费有关减免政策。
15.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校舍安全工程项目人防审批,落实校舍安全工程有关费用减免政策。
16.县公安消防大队:督促学校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依法审核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备案并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对校舍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教育部门督促指导中小学普及消防基础知识的教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白继光兼任,教育局副局长张轰文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政府督查室主任金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慧民、县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局长李秀蓉、县财政局局长白江荣、县防震减灾局局长封富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金建华、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夏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春艳、县水利局副局长赵德学、县审计局副局长刘文彦、县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建波、县气象局工程师黄玉文、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干部李赛组成。
办公室下设规划协调组、技术指导组、监督检查组三个专业组,具体由以下人员组成:
1.规划协调组
组 长:李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白继光 县教育局局长
任春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吉晶晶 县政府副科级督查员
张轰文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景龙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金建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白仕文 县教育局基建股股长
袁保程 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李仰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规划管理股股长
董发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规划管理股副股长
2.技术指导组
组 长:张轰文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任春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白仕文 县教育局基建股股长
杨云峰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倪卫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市场管理股股长
白有贵 县建筑工程设计院院长
3.监督检查组
组 长:李秀蓉 县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局长
副组长:金 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王江明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袁保程 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张新亮 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主任
乐应生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校安工程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和审定全县校安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建筑的重建、加固、改造方案;统筹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督促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协调处理工程实施的重要事项;建立健全全县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编发简报,汇总和报送相关统计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
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要成立联合指挥部,抽调强有力的人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责任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征地工作、协调提供施工场地和沙料石、施工用水等,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提高效率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减免项目,足额减免中小学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在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征地、规划、报批等手续过程中,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项目单位提供最快最便捷的服务。
(三)加大督查
审计、监察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全程介入,强化监督,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建设项目推进不力,任务完成较差,影响全县项目建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校安工程总体规划方案,是元江教育发展的未来预期目标,具有前瞻性、统筹性、全面性和长期性,对当前或今后的学校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必须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协调推进;必须高屋建瓴,着眼长远,精心组织。要以强有力的制度和措施作保障,形成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统一行动,群策群力,凝心聚力,共同遵守或推动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附件:1.元江县2013至201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度建设项目计划表
2.元江县2013-2015年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