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8-11 16:41:04 点击率: 115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元江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4

 

元江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综治办〔2007〕20号,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全国勘界办《全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民勘办发〔2010〕6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行〔2011〕2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元江县平安边界建设,实现边界地区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元江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我县《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工作意见》;提出平安边界建设相关建议;协调处理界线管理以及平安边界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做好平安边界创建考核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经验。

二、组织形式

全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由县社管综治办、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族宗教局、司法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组成,各局(办)的业务主管副局长为联席会议成员,各局(办)的业务有关主管股(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它单位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县社管综治办协调指导,日常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苏云惠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方式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县民政局负责召集。

联席会议以座谈交流、协商会谈形式为主,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和召开现场会,也可以联合界线毗邻州市相关县进行。

四、部门职责

县社管综治办:负责全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工作落实,协调处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出问题。

县民政局: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及时处理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争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有关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查处和坚决打击跨区域流窜作案等边界地区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及时处理挑起行政区域界线纠纷的违法犯罪人员,针对边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治安管理,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行政区域界线突发公共事件,充分发挥维护行政区边界稳定的主力军作用。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29号)精神,协调、督促把界线管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全县开展行政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做好行政区边界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和跨区域宗教事务的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

县司法局:负责加强边界地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行政区域界线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县监察局:负责对执行行政区界线管理任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实施监察,及时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预防并及时依法处理因国土资源管理使用方面引发的县域边界内的土地权属矛盾纠纷,消除影响边界平安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县水利局:负责预防并及时依法处理因水资源管理使用方面引发的行政区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消除影响边界平安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县农业局:负责预防并及时依法处理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行政地区矛盾纠纷,消除影响边界平安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县林业局:负责预防并及时依法处理因林业资源管理使用方面引发的行政区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消除影响边界平安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五、成果管理

联席会议成果以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体现,会议纪要经参加会议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后,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简报由全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印。

联席会议成果资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归档立卷。

六、经费保障

联席会议所需会议经费从县财政预算的边界界线管理经费中列支,现场会及实地考察所需交通、食宿经费由参会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元江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附件:

 

元江县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总召集人:付  治 (县政府办副主任)

日常召集:杨顺福 (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

1.县社管综治办

  员:杨志清(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

联络员:杨双福 (县社管综治办干部)

办公室: 6515816

  机: 13887707995

2.县民政局

  员:苏云惠 (副局长)

联络员:杨卫才(区划地名股股长)

办公室: 6015044

  机:13987714519

3.县公安局

  员:钱洪峰(副局长)

联络员:钱  俊(刑侦大队干警)

办公室:6011215

  机:18724845991

4.县财政局

  员:李文建(副局长)

联络员:李黎明(社会保障股股长) 

办公室:6515102                

  机:15987096988

5.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员:张颖仙 (副局长)

联络员:白云忠(民族事务股股长)

办公室:6515164

  机:138987791745

6.县司法局

  员:王  宏 (副局长)

联络员:陶立斌 (宣传股股长)

办公室: 6012528

  机:13887777696

7.县监察局

  员:杨  林(县监察局副局长)

联络员:李秀蓉(纪委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局长)  

办公室:6515935

  机:13518771577

8.县国土资源局

  员:杨天梁(副局长)

联络员:金福刚(法规股股长)

办公室:6515846

  机:15987721937

9.县水利局

  员:唐  林(副局长)

联络员:陈小军(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6011115

  机:13508779009

10.县农业局

  员:白小三(副局长)

联络员:龙成山  李航

办公室:6011139  

  机:13987746628

11.县林业局

  员:张 栋(林业局副局长)

联络员:黄永亮(林政股股长)

办公室:6013667

  机:1598773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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