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3 10:00:20 点击率: 108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由高等级公路向其它国、省、县、乡道路深入开展,确保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绿色生态走廊”建设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

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13〕10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开展公路“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美家园”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3〕179号)和《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开展公路“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美家园”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元政办发〔2013〕98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全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开展路产路权登记造册

组  长:杨  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成  员: 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孙祖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新华  洼垤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劭瑜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要求:

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路产路权登记造册工作由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徐建明负责组织实施;高速公路元江联络线及全县范围内的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登记造册工作由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孙祖姜负责组织实施;国道213线、元红二级公路路产路权登记造册工作由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李魏国负责组织实施。登记造册工作必须及时、完整、准确地反映县域范围内所有公路路产路权基本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工作时限:

2013年12月10日前完成。县乡公路干道按照工作计划和职责由各乡镇(街道)限时完成。

二、实施临违建筑物登记造册

组  长:刘红进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朱胜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颖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继春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主任

成  员: 张忠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龙发文   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红江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火金石  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

        倪火者  县政府法制办科员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新华  洼垤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劭瑜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要求:

及时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造册(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组,全面开展清查和登记造册,并将清查结果及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确定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范围,查明当事人身份,并向社会公示。

工作时限:

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县乡公路干道按照工作计划和职责由各乡镇(街道)限时完成。

三、开展路域内垃圾清理清洁工作

组  长:彭志钢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余剑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荣光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

      陈艳祥  元红公司办公室主任

杨作智  中石化元江分公司经理

火武云  元江收费站站长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新华  洼垤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劭瑜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要求:

由工作组制定垃圾清运清洁工作方案(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采取分责任区包干负责的办法,分重点治理、全面治理和长效管理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对各责任区范围内存在的所有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各责任区范围清洁、美化。

工作时限:

重点治理阶段: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高等级公路清理工作;全面治理阶段: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县乡公路清理工作;长效治理阶段:2014年7月1日以后。

四、实施破损路面及附属设施修复

组  长:曹  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娄乔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 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孙祖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马永祥  高速公路交警中队中队长

        龙发文  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荣光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

        杨作智  中石化元江分公司经理

        火武云  元江收费站站长

        陈艳祥  元红公司办公室主任

工作要求:

由工作组先行对公路、城市道路破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造册登记,做出修复方案(含投资概算)报领导组审核。方案经批准后,立即按所批方案组织开展修复工作。

工作时限:

重点修复阶段: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高等级公路修复工作;全面修复阶段: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县乡公路修复工作;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7月1日以后。

五、全面实施绿化美化造林工作

组  长:张春早  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成  员: 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孙祖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新华  洼垤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劭瑜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要求:

由工作组对道路沿线需要进行种树绿化的范围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制定绿化计划和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批准的绿化方案分批次实施造林绿化美化工作。

工作时限:

重点造林阶段: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高等级公路造林绿化工作;全面造林阶段: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县乡公路造林绿化工作;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7月1日以后。

六、统筹治超力量整合共治工作

组  长:朱胜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祖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成  员: 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工作要求:

由工作组结合元江超限超载车辆情况,并根据省、市对治超力量整合的要求,拟定我县治超力量整合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批准的方案开展整合工作。

时限要求:

治超力量整合方案必须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七、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组  长:朱学超  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向  辉  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杨建斌  县电视台副台长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新华  洼垤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绍瑜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要求:

制定专项整治宣传方案,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要及时派出随行记者跟随各工作组即时开展宣传报道,既要报道工作成绩,也要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企业、业主、群众随意倾倒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的不良行为进行曝光。宣传报道工作要求每周一个专题、两个新闻上元江电视台,每月一个专题、两个新闻上玉溪电视台。

时限要求:

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从2013年12月5日开始到2014年7月31日结束。

八、严厉惩治污染道路行为

组  长:胡福元  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副组长:朱胜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正甲  县水利局副局长

任春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继春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主任

成  员:陶正兴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龙发文  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孙祖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新华  洼垤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劭瑜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要求: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与经审批的采石场业主签订规范石料运输行为责任书,取缔非法采石业主;县水利局负责与经审批的沙场业主签订规范沙料运输行为责任书,取缔非法采沙业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与城区内各建筑企业签订规范建材运输行为责任书,规范建筑企业建材运输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与运输企业签订规范运输行为责任书,规范道路运输行为。责任书内容包括责成相关企业、业主及驾驶人员采取防止损坏和污染道路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如进出道路搭接口道路硬化、设立清洗池、沉淀池、破损路面修复、车辆清洗处理、车辆加垫层、遮盖篷布等。

时限要求:

责任书签订工作必须在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惩治污染道路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

九、依法打击和惩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

组  长:杨  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白里平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倪冲者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  员: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孙祖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龙发文  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红江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新华  洼垤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劭瑜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要求:

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对县城范围内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一经查获有损坏、污染道路和超限超载的车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规定给予从重处罚;开展拆临拆违和路域环境专项整治中,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时限要求: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

十、依法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组  长:曾睿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福元  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杨  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红进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余建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孙祖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龙发文  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红江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新华  洼垤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劭瑜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根据各职能部门职责,依法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教育自行拆除的可中止处罚程序;经说服教育仍然不自行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副组长提出联合执法行动议案,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进行拆除。

工作要求:

重点拆除阶段: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高等级公路临违建筑物拆除工作;全面拆除阶段: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县乡公路临违建筑物拆除工作;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7月1日以后。

十一、主动开展政策法规咨询工作

组  长:李晓法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张忠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 倪伙者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科员

白昂德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孙祖姜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龙发文  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文茜  县国土局法规股股长

白文和  县水利局河道管理所所长

杨  顺  县农业局政策法规与综合执法股股长

黄永亮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王  强  县环保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工作要求:

  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程所涉及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解释。

时限要求: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

十二、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组  长:倪朗沙  县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董  杰  县信访局副局长

        杨  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杨武生  县信访局副主任科员

段国强  因远镇人民政府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赵林江  曼来镇人民政府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周智刚  羊街乡人民政府综治办副主任

张永军  那诺乡党委副书记

李虹燕  洼垤乡党委副书记

普文光  龙潭乡党委副书记

许  宏  咪哩乡党委副书记

杨明辉  澧江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春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苗永平  甘庄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排查、处突和说服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出辖区。

时限要求: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

十三、做好文秘档案综合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组  长:付  治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朱胜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董发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咏国  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

        黄永亮  县林业局

        杨  丽  县交通运输局

        晏丽江  元江公路管理段

工作要求:

负责与市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组对接。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的关系,起草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各工作组上报的文字材料,会议筹备通知等综合性工作。

办公地址: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6011431

邮    箱:yjxjtj001@163.com

时限要求: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

十四、实行约谈问责督办制度

组  长:曾睿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子平  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白正立  县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金  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工作要求:

负责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凡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影响整个治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将对涉及小组组长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责任追究。被追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责任追究内容将通过书面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

时限要求: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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