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元江县公路沿线砂石料场及公路运输泼洒漏治理整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和数据,并按治理办要求及时上报,于收文后每周五下午15:00前将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治理办(县交通运输局)。
附:元江县公路沿线砂石料场及公路运输泼洒漏治理整治方案
元江县公路沿线砂石料场及公路运输泼洒漏治理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左广副市长在《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澄江县澄阳公路二家村段沙石料厂运输车辆污染公路整改工作情况专报》批示精神,按照2013年11月22日全市路域环境工作推进会有关要求和元政办发〔2013〕9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县域公路沿线砂石料场及公路泼洒漏整治,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环境和行车条件,不断提高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公路交通环境,以优化美化交通环境为目标,将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与全面推进我县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实施整治,彻底消除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公路沿线绿化梯次分布;公路用地无堆放物、无垃圾、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绿化和美化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生态”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工作重点和目标
以规范县域公路沿线砂石料场开采及运输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砂石料场开采及运输行为,严肃处理违章作业车辆,切实解决运输行业存在的无资质资格、证件不全、超限超载、任意抛撒,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砂石料场开采运输市场,使从业单位符合资质条件,运输车辆准运证件齐全,车容干净整洁,车体符合运输要求,车辆编号规范醒目,运输途中按规定线路行驶,无抛撒遗漏造成路面污染,确保全县路域环境整治在年底前有根本性变化。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解
组 长:胡福元 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副组长:朱胜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正甲 县水利局副局长
任春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继春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主任
成 员: 陶正兴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龙发文 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建明 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中队长
陈茂清 元江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魏国 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孙祖姜 县交通运输院长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新华 洼垤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劭瑜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要求: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与经审批的采石场业主签订规范石料运输行为责任书,取缔非法采石业主;县水利局负责与经审批的沙场业主签订规范沙料运输行为责任书,取缔非法采沙业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与城区内各建筑企业签订规范建材运输行为责任书,规范建筑企业建材运输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与运输企业签订规范运输行为责任书,规范道路运输行为。责任书内容包括责成相关企业、业主及驾驶人员采取防止损坏和污染道路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如进出道路搭接口道路硬化、设立清洗池、沉淀池、破损路面修复、车辆清洗处理、车辆加垫层、遮盖篷布等。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25日至12月5日)
认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集中整治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对辖区范围内的砂石料场进行排查,摸清公路运输泼洒漏违章现象比较集中地段底数;通过对砂石料场施工工地上门走访、发放宣传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对经常违章操作的工程方及车辆进行登记并做好相关取证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5日至12月25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抽调交通、国土、住建、水利及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公路沿线砂石料场等污染公路源头采取监控、路面硬化、设置清洗池等措施,对继续污染公路的砂石料场坚决予以查封;对关键路段、重要节点进行检查,严惩泼洒漏及没有封闭运输的车辆;加强道路清扫,及时清除公路上的碎砂石和垃圾。针对砂石料场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进行集中整治,认真解决砂石料场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在管理和作业中市民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彻底杜绝砂石料场运输中的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以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砂石料场运输市场工作秩序根本好转。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表彰整治任务完成出色的工作部门和单位,建立和完善砂石料场运输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砂石料场运输扬尘及泼洒漏防治工作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执法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坚持标准,严肃法纪。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出的违法违纪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性质严重,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取消资质,清理出砂石料场开采行业。对破坏市场秩序非法从事砂石料场开采及运输的黑车黑户,从重处罚,没收非法作业工具,坚决予以打击。
(三)严肃纪律,文明执法。各级行政执法队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从事行政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违,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要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违法案件,杜绝粗暴执法和侵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整治情况,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互通信息,加强配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工作力度,适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促进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五)强化监督,严格追责。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拒不配合、干扰阻挠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