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2013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3 14:44:18 点击率: 63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元江县2013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 月29日

 

 

元江县2013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13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3〕105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城乡面貌迅速改变,建设美丽元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生态富县”战略,围绕建设美丽乡村的总要求,结合特色民居建设,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思想教育、示范引导、村民自我管理为切入点,以加快环境卫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按照“全面覆盖,长效管理,示范带动,保持常态”要求,抓宣传、建机制、聚合力、促联动,动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环境优美、适宜居住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建设美丽元江。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与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基本解决全县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使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实现“村容整洁、沟道清洁、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填埋安全”的目标,并逐步达到“四有四无”标准。“四有”即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垃圾池及相应清运工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环卫保洁队伍(村有保洁员、各乡镇和甘庄街道有中心环卫站),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卫管理长效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有一定的经费投入做保障。“四无”即村前屋后、道路两侧、河道边无垃圾,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田间地头无农药残瓶、“白色”污染,努力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县各村(居)委会、各村(居)民小组。其中元江、清水河、南溪河、撮科河、班碧河径流区域;重用饮用水源地周边;国道、省道、县道公路两侧村(居)民小组为整治重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3年5月)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2013年6月)

一是清理垃圾。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力对村庄内外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和村庄周边污染物进行全面清理,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责任。全面推进村庄“四清理”整治行动,即农户庭院清理、村道路边清理、水沟池塘清理、公共场所垃圾清理。选择好垃圾存放点、处置地,逐步配备和完善环卫设施设备。

二是治理乱堆乱放。要清理县、乡主干道路两边垃圾,对村

内街道、巷道堆放的柴草、粪堆、杂物以及各类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清理,督促指导村民有序堆放。合理划定禁养区,实行农户人畜分离。对村内侵街占道的临违建筑进行拆除整治,杜绝在村边河道和村内沿路两旁倾倒垃圾,做到道路两侧无生活废弃物,可视范围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三是清洁厕所。有公厕的村组,要做到有专人管护、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有条件的村庄,要逐步对传统旱厕进行改造,建设净化水平高、如厕环境好的生物净化公厕。

四是治理村庄生活污水。结合各村的地形地势,对村内污水沟渠进行全面清理,杜绝村内污水滞流、横流现象的发生。有条件的村庄,要通过工程措施,对村内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要加快县城、中心集镇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正常运转。

五是清洁水源。以保护农村居民饮用水源地安全为核心,整治工业污染、采矿污染、养殖污染,完善供水设施,加大河道沟塘清障清淤、截污治污。

六是清洁生产。杜绝毁林开荒、引火烧山;实施测土施肥,推广生态施肥、病虫害生态控制等清洁生产技术,防止滥用化肥、农药;妥善处置地膜、塑料袋、化肥包装编织袋“白色污染”,合理处理甘蔗稍、烤烟杆、香蕉杆、稻草桔秆等农产品废物,做到不乱扔、不乱烧。

七是加大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引导村民对房前屋后公用零散地块、公路、水边进行绿化美化。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2013年7月―11月)

一要建立日常保洁制度。重点要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和集中清扫制度,按照“管理职能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日常保洁队伍,每个自然村至少聘请1―2名保洁员。要建立健全保洁员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保洁员的作用发挥到位。

二要建立垃圾清运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机制,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确保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按照“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促进源头减量,推进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农村垃圾量。

三要建立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要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建立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县、乡、村三级投入机制和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有效整合环保、住建、卫生、农业、扶贫、新农村等资金,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垃圾处理的有偿服务机制,确保垃圾清理、收集、转运和处理的正常运行。

四要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要督促和引导各村(居)委会建立爱清洁、讲卫生的行为美德机制,强化农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对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生产生活行为给予约束和规范,提高群众环境卫生素质。

(四)评比验收,巩固提高(2013年11月)

县政府将在7月份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年底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整治工作行动快、村容村貌整治效果好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的村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对行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环境卫生整治较差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问责,并限期整改。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补缺补漏,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水平。同时,要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抓不懈,逐步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元江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张  伟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瓦庆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封志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曾睿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苏新荣  县委办副主任、新农办主任

彭志钢  县环保局局长

        余剑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许子平  县监察局局长

        杨连松  县农业局局长

        李和华  县林业局长

        李茂林  县水利局局长

        姚永林  县卫生局局长

白献红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者行  羊街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王里成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雄  洼垤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斗解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龙保山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丽萍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龙武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由彭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小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乡镇、街道是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要成立领导小组,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要层层分解任务,把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名领导、每名干部身上,真正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工作有人干,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不反复,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各乡镇(街道)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项目争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离不开资金的投入,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项目的争取和储备,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治理环境项目方案编制、申报工作的指导,对批准实施项目工程内容进行监督。按照《玉溪市环保局关于规范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玉市环〔2012〕29号)文件要求,及时委托具备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的编制单位开展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申报采取“点面结合,突出连片”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要集中力量,优先治理,取得成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或环境突出地区开展集中连片治理,实现设施共建共享,降低治污成本,提高治理成效。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宣传载体,更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平台,通过会议、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系列宣传活动,做到既宣传政策,又宣传典型,还要加强曝光,影响带动更多的群众建设美好家园。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通过由县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到村,由村到组到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真正形成全社会都在关心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工作一线,精心指导,督促检查,随时掌握情况,了解存在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的督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督查和考评制度,严格工作标准,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推进,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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