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来镇人民政府、红河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平(河口)至元江公路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基础〔2012〕492号)、《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2013年5亿元以上建设项目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玉发〔2013〕4号)文件精神,为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做好新平(河口)至元江一级公路前期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平(河口)至元江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支撑性文件编制工作责任分解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一)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领导:李正甲
责任科室:水土保持站
责 任 人:白文和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领导:李小三
责任科室:环境资源开发保护股
责 任 人:李晓山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三)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领导:李 枭
责任科室:矿产股
责 任 人:莫肇勇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四)土地预审报告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领导:刘永林
责任科室:规划股
责 任 人:金建华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报告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领导:刘永林
责任科室:规划股
责 任 人:金建华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领导:李 枭
责任科室:地环股
责 任 人:白 桦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七)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编制
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
责任领导:封富荣
责任科室:震害防御室
责 任 人:方永进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八)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
责任领导:向 辉
责任科室:县文化馆
责 任 人:刘 鑫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九)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领导:张 栋
责任科室:林政资源股
责 任 人:黄永亮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十)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领导:张 栋
责任科室:林政资源股
责 任 人:黄永亮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十一)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领导:张 颖
责任科室:规划股
责 任 人:李仰者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十二)节能评估报告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责任领导:刘 春
责任科室:节约与安全生产股
责 任 人:杨永为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李景龙、朱胜强
完成时限:配合新平县有关部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任务,通过评审并提交文本成果。
二、工作要求
按照市政府关于“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完成任务分解的第一责任人,各项分解任务实行一月一排队、一月一交报告制度的”要求,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新平河口至元江一级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各项支撑性报件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新平县有关部门对接,配合完成报件所需的资料和文件,并于8月起,每月30日前报送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朱胜强,联系电话:13529975424)工作进展情况,由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
附件:1.新平(河口)至元江一级公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支撑性报件编制工作责任分解表
2.新平(河口)至元江一级公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支撑性报件编制每月完成情况表
元政办发〔2013)102号―附件.xls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 发布人: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