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监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县信访局,玉交集团元江分公司:
《元江县客运站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元江县客运站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玉溪交通运输集团投资新建的元江县城二级客运站主体工程已完工,为确保原中心客运站、县乡客运站、微型车客运点搬迁至二级客运站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变作风”工作主题,依法依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构建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绿色环保、规范诚信的道路运输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工作目标任务
客运站搬迁工作遵循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服务配套、逐步完善的原则,采取一次性整体搬迁的方式进行,通过搬迁运营工作,不断提高客运站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城区拥挤、交通堵塞、事故频发的状况,实现“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和“车进站、人归点、站管车、服务好”的总体要求,为方便人民群众便捷出行提供更加有力的道路客运保障,推进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目标任务为:
(一)时间要求。 2013年11月25日正式启用新站,原城区中心客运站、县乡客运站、微型车客运点整体搬迁到新二级客运站,一次性整体搬迁,按排班发车。
(二)管理要求。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客运站场的监督)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员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签字不出站,乘客、司乘人员未系安全带客车不出站)的规定,搬迁至新客运站后,专线微型车纳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规范》,确保客车严格按照核定的站点和线路营运,禁止客车在中心城区乱停乱靠,沿街招揽乘客。
(三)配套设施。完善配套设施,开通中心城区至新站的公交线路(城市出租车、观光车)方便人民群众乘车。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筹备阶段(2013年9月1日至11月15日)。
1. 2013年9月1日至9月25日,起草《元江县客运站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2. 2013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由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元江分公司客运站根据客运站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车辆排班发车的具体方案,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审核后,协调各客运企业签订进站协议。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10日至11月25日)。
1.发布客运站搬迁通告。
2.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客运站搬迁协调会。
3.客运站与宣传媒体对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对客运站搬迁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移动、联通、电信等平台发布提示信息。
4.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县运政所、县交警大队组织召开由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元江分公司、玉溪安平运输有限公司、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参加的搬迁动员大会。
5. 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元江分公司具体负责做好新客运站的各项营运准备工作,各岗位到位并做好演练工作。县运政所督促新客运站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工作。
(三)搬迁实施阶段(2013年11月20日至25日)。
1. 2013年11月20日起,县运政所组织执法人员进驻新客运站,监督新客站完善运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 2013年11月25日起,原中心客运站91辆、县乡站53辆、微型车109辆全部整体搬迁到新客运站发班,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运政、公安、城建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督车辆按照核定的发班点有序停车和发班,各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3. 客运站必须加强信息收集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新闻媒体对客运站搬迁实施跟踪报道。
(四)巩固成果和总结阶段(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1 . 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理顺客运站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巩固管理成果,切实做到“车进站、人归点、站管车、服务好”的良好营运环境。
2.县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擅自入城揽客、沿街停靠客运车辆要严格处罚,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城区客运市场秩序,防止出现反复。
3. 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市场的稳定,方便群众出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客运站搬迁工作,妥善处置搬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出事件,维护和谐、安全、稳定的客运市场秩序,成立客运站搬迁领导小组(具体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理客运站搬迁日常工作。
(二)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客运站搬迁工作,要真抓实干,认真落实好各项责任任务,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工作失误或失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掌握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有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问题及时处理。涉及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擅自撤岗、离岗。
(四)严格执法。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和确保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交警、运政等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的监管要做到常态化管理,加大巡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有效打击和遏制“非法”营运,创造一个有序的客运经营环境。
(五)加强请示汇报。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于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或重大事件,应立即向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
附件:元江县客运站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元江县客运站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瓦庆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胥春云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 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冯仕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 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 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顺才 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
任春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宏刚 县工商局副局长
张忠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向 辉 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副局长
董 杰 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王者 因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学林 曼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雄太 羊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继红 那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刀宗政 洼垤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普文光 龙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方江龙 咪哩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 雄 澧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建光 红河街道武装部部长
刀云光 甘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柯大德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尹跃洪 玉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元江分公司经理、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元江县交通运输局,由曹桦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警大队副队长白昂德、县运政所副所长杨云东、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龙发文兼任副主任,成员由县交通运输局李四生、胡欣,县运政所杨文发、杨勇仕、陈刚,玉交集团元江分公司张雪松,安平公司李宏,华泰公司徐建东,大宇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潘毅刚等组成。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县交通运输局:督促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元江分公司完善客运站的各项配套设施,制定车辆排班方案,协调指导做好站场搬迁和车辆迁移营运工作,妥善解决搬迁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组织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元江分公司、玉溪安平运输有限公司、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采取会议和逐户走访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经营者的思想工作,对启用新客运站的目的及意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对经营者的不稳定因素认真了解,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监管,组织运管执法人员与公安、城建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不按规定的站点和线路行驶,擅自进入城区乱停靠、沿街揽客的车辆进行处罚,储备应急运力,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罢运等群体性事件。
2. 县公安局:组织交警、治安及城区派出所警力,配合统一行动,安排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执法,协助运政执法人员查处擅自进入中心城区随意停靠、沿街揽客的客车,设置标志牌引导营运客车进入指定站场,做好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整治城区内乱停、乱靠,沿线揽客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联合执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4.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观光车的票价审批工作,从中心城区至新客运站线路票价的监管工作,方便市民乘车,并向社会公布。
5. 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做好宣传工作,负责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对客运站搬迁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6.县信访局:组织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必要人员,掌握各种动态,做好客运站搬迁中的信访工作。
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做好辖区稳定工作,协助做好客运站搬迁期间辖区客运经营者和车辆的稳控工作。
元政办发〔2013)122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