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1 09:12:28 点击率: 199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元江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5

元江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可能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云南省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13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元江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目标任务及措施,结合2013年度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2年地质灾害情况

(一)影响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降水持续偏少,气温特高,干旱时间较长。从2011年冬到2012年初夏,降水严重不足,干旱十分严重。2012年降水量仅为515.3毫米,比历年降水偏少285.2毫米,偏少36%;今年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67月份,但是大雨、暴雨较少,8月降水量特少,6-8月降水量为300.3毫米,主汛期降水量偏少,旱情较为严重。2月无降水,比常年偏少100%左右;234月降水量偏少,有严重灾情发生,造成冬春夏季连旱。我县2012年主要气象灾害为干旱、雷电、冰雹等,但总体上2012年气候属较差年景。

地震也是直接形成地质灾害及造成地质次生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元江县地处玉溪市西南部,地理坐标位于:北纬23.19°23.55°,东经101.39°102.22°之间。全国有名的大断裂带之一的红河断裂带沿元江(河)横亘元江县城,此断裂两头地震发生频繁,而中段却相对平静,元江正好处在红河断裂带中段,历史上没有大震记载。元江县境内2012年共发生1.0级以上地震26次,其中1.0-1.9级地震15次,2.0-2.9级地震10次,3.0级以上地震1次。全年地震未形成明显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概况

根据《元江县2011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统计,全县国土面积2858平方公里,共28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130个,崩塌5个,泥石流21条,不稳定斜坡128处,地面沉降1处。在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复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县列为2012年重要监测点93个,重要巡查点57个,一般巡查点135个。监测点涉及10个乡镇(街道)、48个村委会、87个村民小组、5所小学和1个收费站;受威胁群众219810407人(其中小学师生1503人)。目前,我县境内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是:羊街乡小学滑坡及前部滑坡、曼来镇南溪村委会南溪村民小组滑坡、曼来镇新光村委会新光村民小组滑坡、龙潭乡邓耳村委会邓耳下寨村民小组滑坡、那诺乡政府驻地滑坡和咪哩乡大新村委会堕谷村民小组滑坡。

2012年全县发生各类小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8,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8.45 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2012年地质灾害预测检验

2012年的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明显低于2007年、2008年。灾害高发期为678月份,灾害高发区分布已经列入监测范围,其中,甘庄街道箐口二组落石、羊街乡戈垤村委会昆南村民小组滑坡、羊街乡元车公路18公里山洪泥石流、因远镇伴坤村委会伴坤村民小组崩塌、曼来镇阿龙甫村委会羊岔街村民小组崩塌、曼来镇红旗村委会鲁木库村民小组崩塌、咪哩乡大黑铺村委会半坡村民小组崩塌、曼来镇大田房村委会尖山村民小组滑坡,实际灾害情况与预测基本相符。

(一)重点危险区(点)检验

2012年大雨、暴雨较少,灾害发生较少,危害程度较低。已列入监测重点的山体滑坡自然村:羊街乡小学滑坡及前部滑坡、曼来镇南溪村委会南溪村民小组滑坡、曼来镇新光村委会新光村民小组滑坡、龙潭乡邓耳村委会邓耳下寨村民小组滑坡、那诺乡政府驻地滑坡和咪哩乡大新村委会堕谷村民小组滑坡等隐患点在汛期均有不同程度的活动,严重威胁村民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实际灾害与预测情况基本相符。

(二)公路、矿山地质灾害检验

1.2012年预测的玉元、元磨、元红公路沿线危险区是公路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实际灾害与预测基本相符。

2.矿山地质灾害危险区,主要分布地处因远镇的镍矿、金矿和甘庄街道办各铜矿点,预测与实际灾害水平基本相符。

(三)2012年地质灾害分析

元江县山区面积大,山高坡陡,沟谷纵横,地层破碎不稳固,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012年地质灾害产生的条件主要受地形地质条件、大雨、暴雨和连续降水等因素影响。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是强降水的作用,特别是汛期降大雨、暴雨和连续降水。人为因素主要是山区森林植被破坏,超坡度开垦,交通、水利电力等和矿山生产工程项目建设影响。2012年,由于汛期降水量偏少,大雨、暴雨和连续降水较少,全县未发生大的地质灾害。但县境内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加之治理经费不足,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呈现恶化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四)2012年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情况

2012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三为主方针和四结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龙头,以群测群防网络为支撑,以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为保证,切实做好监测巡查、预警预报、应急抢险处置等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乡镇(街道)成立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2012316日,召开了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对2012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并行文下发了《元江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元政办发�201239号)

2.认真调查,科学规划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26 4, 县人民政府行文下发了《元江县2011- 2020 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元政办发〔201253号)。《规划修编》基础资料扎实,内容全面,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可行,达到《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编制指南》的要求,符合元江县地质环境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2012416-5月10,全县共巡查、排查和复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46个,村庄246个,中小学幼儿园32个,旅游景区景点4个,矿山21个,尾矿库9个,排土场9个,洗选厂1个,公路26条,水库坝塘140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10个,重要工程建设项目8个,新农村建设项目区2个,合计654个。通过巡查、排查和复查,全县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其中:小学1所(咪哩乡瓦纳村委会瓦纳小学崩塌隐患);村庄1个(曼来镇大田房村委会尖山村民小组泥石流隐患),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诱发因素均属自然因素。对新发现的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了设立监测人员,制定单点应急预案,圈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明确紧急疏散信号、撤离路线和临时避灾场所,以及疏通排水设施和工程除险加固等措施和汛期监测、值班、巡查和预警预报等工作制度。

4.落实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过与监测责任人签订预防通知书,向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及时公布县、乡镇(街道)、村委会、村民小组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电话,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监测、巡查和日报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及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工作。并在16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雨量适时监测设备,全县共安装了28台滑坡伸缩仪、74台报警器,落实专人负责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雨量适时监测、简易监测与专业设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5.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及时完成了全县 93个重要监测点各单点防灾应急预案的编制,落实了各重要隐患点的应急方法措施、安全撤离路线和各级责任人,并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文件印发实施。

6.完成了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及自然灾害灾区恢复重建规划以及水利水电、交通运输、管道及输电线路、新农村建设、引水、城镇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矿产和旅游资源开发等 10 类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治理整改,消除灾害隐患。

7.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明确要求矿山企业及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法定义务,认真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恢复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采矿权年检挂钩制度,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8.充分利用2012地球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土地日等宣传活动契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灾、防灾、救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012年,全县共下发防灾责任通知书92 份,防灾工作明白卡92份;防灾避险明白卡2020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13480份。

三、2013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2013年降雨量趋势预测

预测2013年降水量正常偏少,大约为750毫米左右,1月降水偏多,2-3月偏少, 4月稍偏少,有春旱发生,1-4月平均气温正常稍偏高,无明显的倒春寒天气发生。预测2013年我县于5月中旬左右进入雨季,与常年接近或偏晚,5月雨量正常稍偏少,5-6月平均气温正常稍偏低。主汛期(6-8月)降水正常稍偏多,降水高峰期出现在7-8月,有局部洪涝灾害产生;7-8月平均气温正常稍偏低,水稻抽穗扬花期无低温冷害出现。9-10月雨量正常稍偏多,气温正常;三秋期间无6天以上连阴雨天气;雨季结束正常偏早;年雨量正常稍偏多为750毫米左右。综合各种气象要素分析,预测2013年我县气候与2012年相比差别较大,属中等年景。

(二)地震对其它地质灾害的影响预测

地震是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间接因素,在地震外力作用下,岩石的整体性和边坡的稳定性会遭到破坏,加剧了不良物理现象的发生、发展,许多老滑坡复活,新的崩塌、滑坡也随之出现,从而诱发地质灾害。元江地处红河断裂带中段,历史上未发生过4.0级以上地震,但2-3级左右的小震还是经常发生,最大地震为2008108日的3.9级地震。据根据2013年云南省地震趋势会商意见,我省已全面进入7级地震活跃期,玉溪市除易门、华宁以外,全市其它县、区被列为地震危险区,未来1-3年内有发生7级左右地震的可能,震情形势十分严峻。20131月至3月,元江县境内共发生41级以上地震,其中,1-1.9级地震2次,2级以上地震2次,最大地震为221日的2.2级。无3级以上地震发生。县境内地震发生相对密集乡镇(区域)是羊岔街、东峨、咪哩、因远、青龙厂、洼垤和元江县城,其它乡镇(区域)相对较少。鉴于元江的地理位置,同时还要警惕周边的红河州、普洱市地震带相对活跃区对元江的影响。

(三)社会、经济活动中人类工程活动预测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县境内各种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将日趋频繁。新增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这些都有极可能引发地质灾害。

(四)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预测

1.预测的主要依据

元江县气象局2012年降雨量趋势预测;

元江县防震减灾局2012年地震趋势预测;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编制完成的《元江县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元江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资料;

社会、经济活动中人类工程活动预测。

2.重点危险区和重点监测点预测

1)元红公路者嘎至南昏段沿线危险区(共8个点)。本区山高坡陡,出露地层主要为上第三系砂页岩,第三、四系古河床冲积层、堆积层,岩性为砂、砾石夹粘土,结构松散,遇水浸润后极不稳定,元红公路路基开挖,破坏了山体的稳定性,大范围的甘蔗地灌溉水使山体浸透水,易形成山体滑坡。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澧江街道南满村滑坡点;澧江街道南洒村滑坡点;澧江街道昆蒿小寨村滑坡点;澧江街道建新村滑坡点;澧江街道普漂(南凹村)村滑坡点;澧江街道大坡村滑坡点;澧江街道坝洪村滑坡点;澧江街道旧寨村民小组滑坡点。

2)曼来镇旦弓曼来澧江街道桥头村滑坡、泥石流段危险区(共12个点)。本区山高坡陡,出露地层为元古界阿龙组、小羊街组、三迭系及第四系冲积层,残坡积层。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曼来镇旦弓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大拉史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南溪村民小组滑坡点(含南溪小学);元磨公路南溪收费站泥石流点;曼来镇路遥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小寨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小漫萨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帕垤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上把哈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光山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鹿膏山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峨嘎村民小组滑坡点。

3)东峨大沟以下下灯笼卡塔新光红旗滑坡危区(共10个点)。本区主要出露三迭系,上第三系泥岩,岩夹砂岩。山高坡陡,陡坡开垦种植甘蔗。东峨大沟沿线渗漏,雨季易形成滑坡。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曼来镇下灯笼村民小组滑坡点;②曼来镇新华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上、下卡塔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梁子田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黑果树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高脊梁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上、下鱼塘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小曼利村民小组泥石流点;曼来镇金竹林村民小组滑坡点;曼来镇尖山村民小组滑坡点。

4)那诺乡危险区(共10个点)。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红土坡村民小组滑坡点;当沟村民小组滑坡点;路博村民小组滑坡点;那诺乡政府驻地滑坡点;浪施下寨村民小组滑坡点;战伍、战立村民小组滑坡点;阿尼村民小组滑坡点;拉期郎、努马郎村民小组滑坡点;车普村民小组滑坡点;孟热、哈到村民小组滑坡点。

5)羊街乡危险区(共13个点)。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羊街中心小学滑坡点;戈垤小寨村民小组滑坡点;尼戈下寨村民小组滑坡点;归当村民小组滑坡点;昆南村民小组滑坡点;阿伙罗马村民小组滑坡点;罗马村民小组滑坡点;伙期龙村民小组滑坡点;水龙村民小组滑坡点;垤霞二组村民小组滑坡点;垤霞四组村民小组滑坡点;大地村民小组泥石流点;鲁南村民小组滑坡点。

6)咪哩乡危险区(共6个点)。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堕谷村民小组坡点;大新村民小组滑坡点;大新小学滑坡点;紫驼骆村民小组滑坡点;石头寨村民小组崩塌点;半坡村民小组滑坡点。

7)因远镇危险区(共13个点)。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大归池村民小组滑坡点;伴坤村民小组滑坡点;小归池村民小组滑坡点;乌补鲁初村民小组滑坡点;阿目的村民小组滑坡点;罗马村民小组滑坡点;大浦村民小组滑坡点;麻力坪村民小组滑坡点;小班碧村民小组泥石流;土塘村民小组泥石流点;罗戈村民小组滑坡点;伴坤小学滑坡点;浦贵小学滑坡点。

8)甘庄街道危险区(共10个点)。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栽垤村民小组滑坡点;白打莫村民小组斜坡点;旧寨村民小组斜坡点;紫胶园村民小组滑坡点;核桃树五组斜坡点;核桃树六组滑坡点;豆咪差村民小组滑坡点;阿者打村民小组;小龙潭村民小组滑坡点;新居田村民小组滑坡点。

9)洼垤乡危险区(共5个点)。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南岔村民小组滑坡点;勺丕垤村民小组滑坡点;它当莫村民小组滑坡点;肥开村民小组崩塌点;斋租村民小组滑坡点。

10)龙潭乡危险区(共6个点)。该区域列入重点监测点是:邑咱拉村民小组滑坡点;期吉下寨村民小组滑坡点;十二湾村民小组滑坡点;双箐村民小组滑坡点;邓耳下寨村民小组滑坡点;黑嘎莫村民小组滑坡点。

3.中小学校区(舍)地质灾害预测

经调查,全县中小学校主要危险点有:羊街乡中心小学滑坡;曼来镇南溪小学滑坡;咪哩乡大新小学滑坡;因远镇伴坤小学和浦贵小学滑坡等5个点。

4.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采矿是对地质环境改变较大的人类工程活动之一,采矿活动对山体结构的破坏,加之大量废石、废渣、废土无序堆放,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全县矿山主要危险区有:金厂梁子安定镍矿小班碧河泥石流危险区;甘庄街道铜厂冲铜矿、岔河铜矿等各矿山滑坡及泥石流;官仓石膏矿区边坡崩塌、泥石流。

5.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主要危险区有:元羊公路18公里桥滑坡点;玉元、元磨公路沿线各滑坡点;元红、元车、羊那、元龙、元洼、龙宝、元漠、飞胜、咪哩、羊岔街等公路沿线各滑坡、泥石流、塌方点;元江县境内老国道213线沿线各滑坡、泥石流、塌方点。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和开发必然会迅速增加,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一步升温,矿山地质环境进一步恶化;村民过度开荒种植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短期内难以改善;加之78月份降水高峰期的到来;境内地震活动及周边地震带活动影响,都可能引发以上各点(隐患点)的地质灾害。

四、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思想、目标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和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四大体系,以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避灾搬迁为重点,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为目的,通过各种防治措施的综合治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效遏止地质环境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面推进和强化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地质环境。

(二)基本原则

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以预防滑波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四结合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中应当突出重点,统筹规划,量力而行。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地质灾害防治的复杂性决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应采取预测预报、灾前避让为主,主动预防和必要的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才能使地质灾害的防与治协调统一,取得事半功倍的防治效果。

3.加强领导,科学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力度。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保证治理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行政首长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逐级责任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和《云南省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13]2 )的规定及精神要求,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巡查、汛期值班、防治、应急抢险处置任务等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强化监测、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应急调查,落实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做到能及时发现险情和隐患,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加强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是保证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有效落实、减灾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只有加强政府领导,才能充分调动和协调社会资源,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从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各乡镇、街道、农场要成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统一指挥,加强与地质灾害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编制指南的通知》、《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编制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进一步做好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完成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突出工程治理搬迁避让两个重点,对全县所有需要治理和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分轻重缓急,进行科学规划。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元江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元江县2011- 2020 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及专项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将年度防治工作任务和应急处置措施分解细化落实到有关单位、企业和村、组,将具体工作责任明确到有关人员。

3.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

建立县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广播电视和通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监测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科学研判会商,及时预警预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扩大覆盖范围。加快直达灾害防治一线的现代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到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确保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全面。

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层层负责、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和简易观测、灾前报警、紧急避让三条措施,认真填写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督促、指导各监测责任人对灾点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组及监测点的网络系统,相互配合协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矿区、工程建设区、旅游区、学校、医院和灾害易发区居民点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预警防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

4.认真做好巡查、排查、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县、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要根据《元江县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元江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近年来辖区内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发展趋势,认真编制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汛前、汛期、汛后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巡查、排查,通过巡查和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和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并及时做好排除隐患或应急处置工作。

县、乡镇(街道)应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预案需说明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装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发生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应急调查过程中,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要按《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尽快采取必要的防灾、抗灾、救灾措施进行及时处置,同时按险情和灾害等级的上报程序,以最快的信息传递方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对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成因和发展趋势做出明确判断,为救灾指挥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调查、勘查和治理的意见,避免因监测预防不力或处置不当而造成的灾害事件发生。抢险救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抢险救灾一开始首先做好老、弱、病、残、孕等人撤离工作;对人民生命财产有严重威胁的,各级政府应果断采取紧急搬迁避让措施,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5.多渠道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为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勘察、治理和重点地质灾害村组的异地搬迁。要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鼓励社会捐助,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使地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全县地质灾害逐年恶化的趋势。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防汛抗旱和扶贫搬迁等工作统一协调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以缓解资金筹措的压力。因采矿、水利、交通设施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费用。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地方政府负责承担防治费用,其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6.健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

各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强部门协作。地质灾害防治涉及多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在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领导下,加强互相协调配合,各负其责,有序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当地经济和城镇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延伸和扩大减灾效果,提高治理效益。

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监测巡查制度、速报和应急调查制度、预报制度、督查制度;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明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明确监测、巡查责任人,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责任人,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住户;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配合,密切关注汛期气候、降雨变化,尤其注意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短时集中降雨天气,做好地质灾害的中期、短期、临灾预报;按《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对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及时处置;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保障项目和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完善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编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在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并督促公路建设、管护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要组织开展各旅游景点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实施旅游景点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建立旅游景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的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者防灾知识的宣传。加大资金投入,落实防治措施,做好各旅游景点地质灾害防治,确保旅游景区(点)安全。

县水利局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水利工程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加强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区的监测,及时预报,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教育局要在汛前、汛期、汛后分别认真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区(舍)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编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建立中小学校区(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监测和防灾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知灾、识灾、避灾能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有关制度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区(舍)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防和治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县气象局要加强对全县各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监测区的气象观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为各级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及时的气象信息服务。

7.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县发改、住建、水利、林业、交通、教育、卫生、文旅广体、电力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单位提前开展工程项目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合理确定项目布局,科学组织建设施工,坚决杜绝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人员和财产安全。水利水电、交通运输、管道及输电线路、新农村建设、引水、城镇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矿产和旅游资源开发等 10 类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制定专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明确灾害防治主体,提出具体保障措施,确保项目筹备、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人员和财产安全。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制定专项防治规划并按照规定论证通过后,方可批准立项实施。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城镇、重点工程(公路、矿山、水库等)以及其它建设项目,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环境适应性调查、评价工作,严防工程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及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避免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要求矿山企业及采矿权人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法定义务,监督新建矿山和矿山新建工程项目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编制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坚决杜绝因开矿人为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农村民房建设一定要选择适合地点,避开陡坡、沟口、危岩、裂缝发育等危险地段,要特别注意由切坡不当引发的村民房前屋后小型滑坡灾害。

8.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公众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加强地质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普及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发挥群众的能动性,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损失。

国土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要积极做好本部门和基层领导干部以及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业务素质,逐步实现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同时,县宣传、广播电视、电信、地震、教育和科普文化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科普手册、杂志、标语、板报、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及防灾减灾措施,加强广大民众对地质灾害危害的认识,强化减灾意识,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知灾、识灾、避灾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能动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因地制宜、主动防灾,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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