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两侧穿衣戴帽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2日 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两侧穿衣戴帽工程 实 施方 案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美丽元江,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昆磨高速两侧实施穿衣戴帽工程的通知》(玉政办发〔2013〕86号)精神,结合元江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两侧近面山100米范围内的全部建(构)筑物。 二、实施内容 围绕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城市目标,结合元江穿衣戴帽工程实施中“一线两片多点”与民族多样文化多元相结合的特点,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户制宜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拆临拆违、拆除塑料大棚等工作相衔接,对昆磨高速公路两侧近面山100米范围内建(构)筑的立面、侧面、顶面、地面等各个层面进行美化、亮化、绿化、净化装饰,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公路沿线建筑穿衣戴帽景观提升 1.“穿衣”:指对昆磨高速两侧近面山100米范围的建(构)筑物的正立面,视觉范围内的侧立面、背立面的景观进行改造。 2.“戴帽”:是指对昆磨高速两侧近面山100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顶面景观进行改造。 (二)整治公路沿线环境 1.环境卫生 彻底清除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现象,全面取缔土堆、粪堆、柴草堆、垃圾堆;清除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河塘、沟渠内的白色垃圾、杂草杂物、禽畜尸体等。 2.违规广告 规范公路沿线违规广告标语。包括清除过时标语和残缺脏绣广告牌;取缔沿线树木、标志杆、电线杆上吊挂的广告牌。 3.违规经营 取缔公路沿线违规经营摊点、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点、木材加工点、采石加工点等,强化道路沿线农贸市场管理。 4.乱拉乱埋各类管线 完善和规范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各类管(杆)线的埋设,包括供电、电信、广电、移动、联通等管(杆)线。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元江县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两侧实施穿衣戴帽工程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张 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瓦庆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 曾睿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许子平 县监察局局长 杨 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剑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志钢 县环保局局长 董 波 县工商局局长 杨顺福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茂林 县水利局局长 姚永林 县卫生局局长 李和华 县林业局局长 苏新荣 县新农办主任 朱学超 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局长 李剑东 曼来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李龙武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铁林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徐建明 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队长 普宏林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永新 元江电信分公司经理 李 伟 中国移动元江分公司经理 杨 娅 中国联通元江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由朱胜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胜强 6011431 13529975424)。 四、任务分解 (一)曼来镇人民政府、甘庄街道办事处、红河街道办事处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昆磨高速沿线建筑穿衣戴帽工程实施工作。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全面协调工作。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穿衣戴帽工程设计方案(有效果图),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沿线住房穿衣戴帽工程。 (四)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负责规范公路沿线违规广告标语。包括清除过时标语和残缺脏绣广告牌;取缔沿线树木、标志杆、电线杆上吊挂的广告牌。 (五)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彻底清除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现象,全面取缔土堆、粪堆、柴草堆、垃圾堆;清除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河塘、沟渠内的白色垃圾、杂草杂物、禽畜尸体等。 (六)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七)县工商局负责沿线农贸市场管理,取缔公路沿线违规经营摊点、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点、木材加工点等。 (八)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沿线采石加工点、违规乱占乱建等整治工作。 (九)县水利局负责沿线河道整治工作。 (十)县卫生局负责沿线卫生防疫工作。 (十一)县林业局负责沿线林地内的违规建(构)筑物清理、林木美化、绿化等工作。 (十二)县新农办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负责指导配合协调沿线群众工作推进工程实施。 (十三)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整项工作推进的监督督促,对履职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单位,由县监察局提请县委、县政府对单位责任人进行追责。 (十四)县供电、电信、移动、联通负责配合完善和规范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各自各类管(杆)线的埋设。 五、进度安排 (一)摸底调查及方案制定阶段 1.2013年5月10日前成立元江县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两侧实施穿衣戴帽工程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2013年5月16日前完成穿衣戴帽工程摸底调查工作。 3.2013年 5月 17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含工程设计方案)。 4.2013年5月 25日前完成穿衣戴帽工程设计方案(有效果图)县级初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政府。 (二)实施阶段 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6月25日,实施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两侧实施穿衣戴帽具体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 1.2013年6月25日前县人民政府组织初审验收。 2.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及整改任务,报请市政府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主动做好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解决的问题和治理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在具体方案制定、实施等过程中,要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加强配合,相互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造势,营造氛围。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要注重氛围的营造,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使穿衣戴帽工程和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整个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穿衣戴帽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服从指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对推动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将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 发布人: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