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2013年烤烟种植收购计划的通知
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烤烟种植收购计划的通知》(玉政发〔2013〕59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下达我县2013年烤烟指导性种植面积8.5万亩,收购计划1045万公斤(其中:国内计划970万公斤,出口备货75万公斤),生产计划1190万公斤。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年初下达给各种烟乡镇街道的2013年烤烟种植收购计划进行调整(详见附表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年仍将烤烟生产计划和收购计划分别安排。其中,生产计划是完成收购计划和优化烟叶结构目标任务的前提和基础,用于指导种植面积的落实,不作为考核指标;收购计划是指令性指标、考核指标,必须确保完成。
二、2013年出口备货烟叶分小等级核定收购计划指标,各种烟乡镇街道要按照附表2中的小等级数量组织出口备货烟叶收购。
三、各种烟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烟叶生产宏观调控要求,按照“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突出特色、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统筹控规模、优结构工作,严格落实计划任务,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切实按照调整后的计划组织烟叶生产和收购,确保全县2013年烟叶生产收购计划和优化烟叶结构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规范计划分解和合同签订工作。各种烟乡镇街道、烟叶工作站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做好任务分解、公示、合同签订、核实确认等工作。
五、做好烟用物资服务。各级要按照调整后的面积、交售量等内容积极做好系列化服务工作。
附件:
附件.doc
元江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 发布人:admi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