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1 09:39:02 点击率: 31 【打印】 【关闭】

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成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统一玉溪市2013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通知》(玉人社发〔201315号)文件精神,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并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方案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241个,参保缴费职工5401人。其中: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32个,参保缴费职工4969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参保缴费职工351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参保缴费职工81人。

二、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20133月份参保职工核定缴费工资总额的26.38%比例提取。机关、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统筹金由县财政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统筹金自行负担;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2%的比例缴纳。养老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由社会保险局按月下达计划,地方税务局统一征收存入财政专户管理;财政局社保股按社保局每月报送的离退休养老金发放资金申批表划拨到社保局支出户进行离退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三、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按其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的4%记入,即从单位缴纳的统筹金划转2%到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2%全部记入。职工个人帐户记帐利率:当年存储额按半年期月利率2.542‰计息;历年存储额按一年期月利率2.708‰计息。

四、2013年内新增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及当年内新出台政策增加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不纳入测算,按资金来源渠道另行追加。

五、未纳入统筹项目的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护理费和离退休时一次性安家补助费等,仍由原单位按现行政策及有关规定支付。

六、本方案从2013 1 1 日起 执行。如国家、省、市在本年内新出台其他相关政策,按国家、省、市出台的新政策执行。

 

 

元江县人民政府

2013425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 发布人:admi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