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代理县长张伟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人事和机构编制、财政、监察、审计工作;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和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统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融资、移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办公室、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元江县金信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元江县金太阳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元江县恒达投资有限公司、元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县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和保险部门。
副县长瓦庆超同志:负责工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贸、科技、信息产业、环境保护、工业园区、非公经济发展、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含加挂牌子的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加挂牌子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防办。
联系县人大。
联系县工商联、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元江分公司、元江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玉溪公路总段元江管理段、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住房公积金元江管理部、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元江供电有限公司、中石化元江支公司、中石油云南玉溪销售分公司元江澧江和凤凰加油站。
副县长陈家福同志:负责民族宗教、民政救灾救济、粮食、扶贫、防震减灾、供销、残疾人事业、双拥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粮食局、扶贫办、防震减灾局、供销合作社、双拥办。
联系县残联。
副县长王玉华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公安、信访、依法行政、社会稳定和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局、法制办。
联系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驻元军警部队。
联系元江监狱。
副县长李丽同志: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元江县行政学校、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县政协。
联系团县委、妇联、史志办、档案局、科协、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工商局、质监局。
副县长封志荣同志:负责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烟草、甘蔗、畜牧、中低产田地改造、侨务、国有农场、城乡统筹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含加挂牌子的元江县畜牧兽医局、元江县乡镇企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烟办、糖办、中低改办、侨办、城乡统筹办、红光农场、甘庄和红河华侨农场。
联系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气象局、水文站。
联系县侨联。
副县长常虹同志:负责招商合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外事和驻外联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风电项目推进工作。
分管县招商合作局、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含加挂牌子的新闻出版〈版权〉局)。
联系县总工会、文联、老体协、云南广电网络公司元江支公司。
县政府副调研员胡福元同志:协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瓦庆超同志抓好所负责分管和联系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副调研员周刚同志:协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封志荣同志抓好所负责分管和联系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民政府领导实行工作联系AB角制度。代理县长张伟外出时由副县长瓦庆超主持县人民政府工作。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对应分为以下三组:瓦庆超←→王玉华;陈家福←→李 丽;封志荣←→常 虹。AB角相对应领导要及时相互联系通报,以便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县人民政府领导兼任的各委员会、指挥部和工作领导小组职务按照本次分工作相应调整。
元江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