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有效督促推进县政府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督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督查工作计划
为确保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政府执行力,根据县政府的安排,特制定2013年督查工作计划。
一、2013年重点督查的县政府重要工作
(一)发展壮大特色农业
1.以稳定总量、优化品种、提质增效为重点抓好烤烟生产,完成烟叶收购总量1050万公斤,实现烟农收入3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烟办
2.以依靠科技、强化服务、提高单产为重点抓好糖料甘蔗生产,完成农业产量40万吨,蔗农收入2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糖办
3.以加强管理、扩大面积、巩固提升为重点抓好林果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种植核桃1万亩、水果2万亩,林果面积达33万亩,产值6.8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因地制宜抓好芦荟、茉莉花等特色生物资源产业,实现产值2.7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5.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加大规模养殖力度,实现畜禽渔产业产值5.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6.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加大优良品种推广,抓好粮食、秋冬农业等其他作物产业,种植面积28万亩,产值4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7.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品牌农业战略,培育专业合作社和经纪人,加快农产品流通。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8.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实现外出务工总收入3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9.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开发整理、基本烟田建设等项目和那诺二库、南洒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县中低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
(二)巩固提升工业
1.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安排3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建立工业项目推进奖惩责任制,推进新型工业化,不断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快速提升工业总量。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2.大力发展农特产品加工产业,引导制糖、芦荟产品加工、茉莉花茶加工、热带水果加工等企业延伸产品链和产业链,积极支持万绿集团做好上市工作。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3.制定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营造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4.充分发挥金融促进创业的作用,发展壮大规模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围绕优势产业创业,从产业引导、融资担保、信息咨询、科技创新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5.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建设和企业家培训,造就一支民营企业家队伍,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支撑县域经济发展,提高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长10%。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6.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健全完善园区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完善园区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存量企业,引导增量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加快发展园区实体经济。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强化招商引资
1.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安排10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加强考核奖惩、工作保障等制度建设,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考核奖惩办法,加大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推动招商引资取得更大突破。
责任单位:县招商合作局
2.抓住“央企入滇”、“民企入滇”的机遇,强化以商招商、驻外招商、专业招商、重点招商、政府和企业抱团招商,组队参加南博会、昆交会、旅交会等国际国内会展活动,进一步提升元江知名度和吸引力。
责任单位:县招商合作局
3.加强招商引资服务,进一步健全招商项目并联审批、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等制度,营造扶商、亲商、惠商、安商的投资环境,力争全年签约项目20个,利用县外资金13亿元,实现对外贸易总额840万美元。
责任单位:县招商合作局
(四)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1.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的配套完善,安排旅游业发展资金100万元,继续打造高桥风景区、凤凰花大峡谷、红河谷瓦纳旅游休闲度假村、哈尼云海梯田、万亩生态农业观光园、者嘎湖环湖农家乐等景区景点,办好红河谷金芒果文化旅游节,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吸引更多游客到元江观光旅游,力争接待游客75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社会收入4.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
2.成立餐饮行业协会,挖掘整理民族特色餐饮,推进住宿、休闲娱乐、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其他消费性服务业,实现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推进城镇化建设
1.加强城市综合整治,加大城管综合执法,坚持建管并举,强化以交通、卫生、市容市貌、市场秩序、小区管理等为重点的综合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筑,完成新建街道命名和民居门牌编码工作,启动“国家级园林县城”的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
2.加大城乡统筹力度,落实“农转城”配套政策,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加快推进城镇化。
责任单位:县城乡统筹办公室
(六)加强林业资源管理
1.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巩固面山绿化成果。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2.规范林地流转,加大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小额信贷,推进林业规模化经营;加大林业综合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推进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
1.推进生态县建设,实施3个省级生态乡镇、5个生态村建设。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继续开展“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和“创模”工作,抓好重金属等重点污染物的监管和防治,加强污染源整治,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深入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降低生产能耗。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八)加强财税金融工作,提高运行保障能力
1.积极培植财源,培育壮大规模企业,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业,做大群体财源;完善财源建设考核机制,加大对纳税大户和财源建设先进单位的奖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强对财政收入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强化重点税源监管,加大税务稽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年度税收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3.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等核心业务管理,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强化审计监督,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 “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财政支出。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5.加强金融保险工作,推进农村惠农支付服务网点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金融行业调整信贷结构,探索推进市政、水利等融资平台建设,改善地方融资环境,增强金融保险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2013年重点督查的重点项目
(一)加快以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为主的电力产业,抓紧中广核20万千瓦风电、中国国电10万千瓦风电、中电投2万千瓦太阳能、锋电能源2.8万千瓦太阳能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桥头、罗垤电站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招商合作局
(二)启动220千伏元江变三期、110千伏澧江变增容技改工程、35千伏南溪输变电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三)加快推进栋梁公司75万吨旋窑水泥熟料、铜厂冲铜矿500吨选厂、朝阳升公司年处理100万吨蛇纹石深加工、咪哩镍矿开发项目建设,加快镍业公司年产3000吨镍铁合金生产线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四)加快金珂花苑、玉景园、枫景嘉苑、高桥御景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推进淇水路片区开发项目,开工建设滨江路、河滨路、向阳路延长线,实施滨江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加快推进曼来、甘庄、因远等集镇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实施澧江大桥加固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八)启动铜厂冲、瓦纳、干坝等土地开发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九)推进实施县城防洪堤、清水河治理、南溪河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十)推进县城生猪屠宰场迁建。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三、为民办好十件实事
(一)完成350套廉租住房、200套公租房建设和2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工程43件、爱心水窖2000口,解决1.2万人310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安装1000户整村推进太阳能热水器。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三)供应70万公斤平价粮、5万公斤平价食用油。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
(四)完成西拉河、猪街等5条农村砼路面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五)继续实施农村居民房屋保险,保险覆盖面90%以上。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六)发放“贷免扶补”及各类小额担保贷款500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继续实施森林火灾保险277万亩。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八)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9500户。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
(九)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4万亩。
责任单位:县中低改办
(十)建设县城区主街道行人休息座凳。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2013年政府纠风工作(含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五、2013年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六、201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承办单位
七、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需督查的工作
责任单位:涉及有关单位
八、有关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完成目标任务时间计划和具体的措施办法,用目标倒逼进度,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分管领导和股室,逐一抓好落实,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二)请各责任单位主动协调,牵头做好有关工作。未列入责任单位,但工作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职,促进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对照涉及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有关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按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建立县政府十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县政府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季报制度。请各责任单位自发文之日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十件实事进展情况书面材料于每月2日前,县政府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分别于6月2日、9月2日、12月31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吉晶晶 6515229 yjxdcs@126.com(节假日顺延)。
(四)请各责任单位严格审核月报、季报材料,核实内容、核准数字,真实反映工作进度。报送的时限和质量将作为行政效能建设平时考核和行政问责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