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2013年森林防火命令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0 10:08:32 点击率: 31 【打印】 【关闭】

元江县人民政府2013年森林防火命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近期我县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明显增多,加之四年连旱叠加影响,林内地表及植被含水量严重偏少,林下可燃物载量增多,林区长期处于高森林火险等级。为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当前的林情、气候及气象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全县提前进入森林高火险期,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村组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必须把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护良好生态环境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决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森林防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所辖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解决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问题。要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林业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将森林防火责任、经费、人员、措施落到实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点负责的原则,全力支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级防火机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乡镇(街道)和村组,进一步强化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村(居)委会主任、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等的具体责任,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到山头地块,真正做到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作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力量深入到山区、林区和火灾多发区,反复开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防火意识,在思想上筑起第一道防线。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黑板报、宣传车、户主通知书等形式,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的知识宣传到林区千家万户,努力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森林防火氛围。各级各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内容来抓;林区要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深入到家家户户和课堂,力求做到宣传教育面达到百分之百,始终保持强大的舆论宣传和警示氛围,使干部群众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

三、加大火源管控,全面杜绝野外用火

从本命令发布之日起,严禁进入林区人员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或林缘500米范围内焚烧桔杆和甘蔗叶,禁止在林区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吸烟、烧荒开垦、烧灰积肥、用火狩猎、烧地草等行为。要充分发挥巡山护林员作用,对南溪、章巴、望乡台、甘岔、朱堕老林和县城面山等重点部位和玉元、元磨公路元江段沿线等敏感地区及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涉及的乡镇街道要增人、增卡、增加督查,加大巡护力度和密度,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要严密监控,严防失火。特别是在全国 “两会、春耕生产高峰期、村组换届选举、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关键时段,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增加管护人员,实行严密防范,确保不出意外。县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安排警力,积极配合做好野外用火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用火、故意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纵容;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林区违规用火的,一律进行严厉问责;对火源管理失控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值班值守,确保指挥机构运转高效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单位和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火情报告制度,发生、发现火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快速核查反馈热点,妥善处置森林火情,严格执行统一、归口管理的火情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防大火、救大灾的实战需要出发,制定和完善防扑火预案,特别要注意制定完善特殊高火险条件下同时应对多起森林火灾和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准备措施,确保组织指挥高效统一,应急通讯、人员调配、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提前到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不少于5万元的标准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做到有备无患。要加快森林防火通道和森林防火阻隔设施建设,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高效。要加强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做好应急准备,积极开展训练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快速集结、快速出击、快速扑救。要加强护林员的管理,加大火情巡查监测的范围和密度,全方位、全天候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火情频发区实施重点监控,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高效安全处置火情

要建立指挥畅通、协同有力、反应快速的扑火机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组要在第一时间报警,乡镇街道领导和有关人员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要按照应急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火场,迅速调集力量,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按照重兵投入、小火大打的原则,快速有效控制火场,在最短时间内安全扑灭火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因力量调集不够、组织指挥不力,导致火灾蔓延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火灾扑灭后,要高度重视火场清守工作,杜绝死灰复燃。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意识,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严禁无扑火经验的人员到火场一线指挥扑救;严禁妇女、中小学生、老弱病残人员参加一线扑火;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到火线直接扑打明火;严禁林区群众自发上山扑火。

六、加强督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必须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督查和火灾隐患的排查。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特别是要深入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高火险区、敏感地区和火情多发区,重点检查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可燃物清理、重要设施防护情况以及各类扑火队伍建设、扑火设备到位、经费到位、巡山护林员到岗、应急值守特别是领导带班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而引发森林火灾的严格问责。确保森林防火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保障责任、防控责任真正落实到位,确保森林防火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元江县人民政府

20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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