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0 15:29:28 点击率: 26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

 

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单独设立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通知》(元机编〔201225号)精神,设立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元江县人民政府其他机构,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防空防灾一体化的职责。

(二)加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职责。

(三)加强人民防空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国家和省、市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元江县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拟订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制定人防专业规划;组织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加强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四)负责人防工程的行政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维护与管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

(五)建设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库,为防空防灾提供信息化保障。

(六)制定县级人民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计划,拟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和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规划,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八)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专业管理工作。

(九)承办元江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股所级)。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县人防办有关文秘、会务、信息、接待、保密、信访、档案、人事、安全、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承担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实施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经费的管理工作。

(二)工程信息股

组织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民防空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施工质量和定额管理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改造、拆除审批,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制定县级防空袭方案及各种人民防空保障方案;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和试鸣;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系统和防空防灾数据库等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四、人员编制

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其他事项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含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总体工作。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地面建筑与防空地下室整体建设的有效衔接。

六、附则

(一)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

理。

 

附件: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事项

附件

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事项

 

1.防空地下室建设、改造、拆除审批

2.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 发布人: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