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招商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0 15:27:56 点击率: 26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元江县招商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

 

元江县招商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统一设置县区招商合作局的通知》(玉机编〔201218号)和《关于设立元江县招商合作局的通知》(元机编〔201224号)精神,设立元江县招商合作局,为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县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划入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承担的国内外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社会合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完善投资促进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招商产业和政策引导,制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要素供给保障和协调机制。

(二)拟定年度全县招商引资、国内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全县外来投资项目年度实际到位资金;负责招商引资质量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

(三)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引资指南、投资促进报告和其他招商引资宣传资料;负责建立营运和维护招商网站,建立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和信息库;负责全县招商资源、投资优势和优惠政策宣传推介;为国内外客商提供咨询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和对外发布;负责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及开发工作;负责县级招商项目的管理,协调重大项目的考察、论证、推介、洽谈、推进、跟踪、服务等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咨询,组织对项目的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五)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社会合作工作;围绕重点产业招商,引导外来投资主体参与园区建设;负责国内外在元江投资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和承办省、市、县政府决定的各类招商引资推介活动;组织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开展优化投资环境的调研,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协调落实投资优惠政策。

(七)负责异地民间经济社团组织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加大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导民营资本的发展;负责协调组织县级决定的经济社会出访活动;负责省内外各级政府在元江的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元江企业对外投资的有关服务工作。

(八)负责元江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元江县招商合作局设4个内设机构(股所级)。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政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教育、考核、档案、政策法规、培训、综治维稳、信访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效能考核、四项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会、共青团、妇女、普法工作及党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做好机关挂钩联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

组织拟定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社会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结合全县产业规划、布局及产业调整情况,研究提出围绕产业招商引资的指导性意见;负责调研并草拟全县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有关政策、政府规章等;组织开展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全县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体系,对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组织实施全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励工作,对全县招商引资考核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监测、跟踪、分析全县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招商引资年度考核与奖惩的初评意见。

(二)招商引资股

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区域内在元江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区域内招商引资中县级领导率团出访、来访、考察、洽谈、签约等有关业务;负责国内外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商务招商代表处等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国内及世界500强企业、知名企业、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及其在华代理机构来元江的投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民企入滇工作;负责全县桥头堡战略招商引资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数据的综合统计、审核、分析及统计培训工作;负责编制季度、年度招商引资运行情况综合分析报告。

负责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国(境)外经济信息和知名企业投资情况,研究提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具体措施;研究确定县级重点利用外资项目,协调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批、实施等工作,并对全县利用外资项目进行跟踪、推进、服务;组织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利用外资工作;为外来(商)投资者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承担元江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项目开发股

负责县级招商引资项目的研究、开发和信息发布,建立、完善县级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牵头编制全县年度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报告、项目开发报告;承担有关涉外翻译,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参与项目谈判、签约;研究提出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时限、奖励措施等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项目开发的跟踪督查;承办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全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和综合汇总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重大展会活动的招展、组展和布展工作;协助县外在元江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及推介工作的业务培训;建设、维护元江网络招商系统,承担网上项目推介、网上招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县招商系统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       

(四)企业服务股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后续服务推进制、督查制和跟踪问效制;负责全县外来(商)投资企业的联系、跟踪、问效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外来(商)投资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协助监察部门开展对县级外来投资管理及服务部门的公开评议;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外来投资项目建成后的服务工作,受理或转办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异地商会组织的协调与服务工作;联系、组织协调异地商会开展招商引资与经济合作活动;指导协调县内和县际间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异地商会组织的登记备案、年审检查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合作的有关工作;协调承办县级经济社会合作代表团的出访工作;负责国内经济社会合作的专项统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元江县招商合作局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附则

(一)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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