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各单位:
现将《元江县县城商业街区划行归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元江县县城商业街区划行归市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元江县城管理,创建生态良好、文明卫生、平安和谐的城市形象,促进县城商业经济繁荣,更好地为县民提供方便的购物环境和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城市经营管理水平,整治中心城区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加快推进红河谷・太阳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进程,努力建设“生态元江、活力元江、小康元江、和谐元江”。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疏堵并举、规范管理”的原则,本着“合理布局、方便县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现实可行”的工作思路,按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先易后难、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划行归市工作,如期达到对各经营行业统一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
通过划行归市,规范管理,彻底解决县城商业街区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经营从盲目、无序、凌乱向规范、有序、整洁的经营方式转变;实现市场由脏、乱、差向干净、整齐、优美的经营环境转变;实现管理由松散杂乱、监管缺位、片面简单向依法行政、积极主动、综合整治长效、常态化转变,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逐渐解决和完善县城商业街区整体布局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政府成立以王志新县长为组长,杨胜、孙汝泽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澧江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江县商业街区划行归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元江县工商局,由李红庭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龙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上述部门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四、划行归市范围及商业街区布局规划调整
(一)划行归市范围
元江县县城区范围内,四至界限具体为:东至江东漫林糖厂;南至县城南门桥;西至大路新寨;北至中石油加油站。
(二)商业街区布局规划调整
凤凰路:运政所至汽车客运站,主要规划经营纺织品、服装、鞋帽及日用品、民特产品;县汽车站至水利局段经营机动车修理及零配件销售;县汽车客运站至红河街家世界购物广场,主要经营百货、副食品、水果、鲜花。
澧江大桥以东片区:主要规划经营烧烤、美容美发、保健按摩服务、休闲酒吧、殡葬用品等。
兴元路:主要规划经营休闲茶室、酒吧。
红旗路:红旗路起点至与兴隆街交叉口,主要规划经营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红旗路与兴隆街交叉口至南门桥,主要规划经营建筑材料、农机农具、家具、日用杂货。
澧江路:澧江大桥至西门市场门口,主要规划经营家用电器、通信器材销售,通信业务代理服务业;西门市场门口至元红联络线交叉口,主要规划经营五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修理服务业。
香江路:主要规划经营摩托车修理和零配件销售,农业生产资料销售。
水电巷:主要规划经营电器修理服务。
文化路:主要规划经营纺织品、服装、鞋帽及日用品专营店、专卖店。
向阳路:主要规划经营电子产品、电脑、办公器材等科技产品,宾馆酒店业。
天宝路:主要规划经营以各类餐饮,风味小吃、食品、副食品、其他食品。
元磨联络线:主要规划经营建筑建材、汽车配件销售;北段(向阳路与元磨联络线交叉口以北)禁止经营汽车修理。
临时水果交易区:将县城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的所有水果经营户统一安排到天宝路中段(文化路与天宝路交叉口至郁金香酒店门口)东面人行道经营。
以上商业街区,除临时水果交易区外,一律禁止占道经营。同时,规范各类车辆停放,大中型货车进入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按划定的泊车位停放。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宣传动员。3月1日至4月15日,通过发布通告,组织宣传活动和电视、广播、宣传栏、布标等形式,结合城乡清洁工程整治活动,向全县人民宣传县政府关于调整县城商业街区布局的决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由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澧江镇政府配合完成。
(二)整改(关、停、搬迁)落实。4月16日至5月31日。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告知县城区各经营业主按商业街区规划方案进行规范经营。同时,各职能部门在办理搬迁户行政许可申请等相关审批手续时给予高效、快速办理。凡新申请经营的业主,经营地点如不按“划行归市”区域内经营的,各职能部门在受理申请从事上述行业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做好思想工作,说服教育和引导申请人遵守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工商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完成。
(三)组织实施。6月1日至6月20日,按照县政府关于调整县城部分商业街区的决定,由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划行归市要求逐户稳步有序推进,禁止任何行业在规划街区内占道经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县环保局、澧江镇政府等部门配合完成。
(四)督察验收。6月21日至6月30日,由县政府办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澧江镇政府等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清理整治和商业街调整结束后,交由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县城实行商业街区划行归市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县城商业街区划行归市整体规划方案的实施,政府引导,部门落实,广大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形成县城商业街区管理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划行归市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任务、时限认真抓好落实,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工作中不得推诿、拖拉、搪塞和矛盾简单上交。
(三)依法行政,务实为民。各职能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禁作风粗暴和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各部门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政执法,工作中不准收受和索取财物、吃请,不得徇私舞弊,违者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