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0-12-09 16:46:42 点击率: 33 【打印】 【关闭】




各乡(镇)残联,机关各科(室)、残疾人就业服务站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从2010年4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根据《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元办发〔2010〕38号)和元江县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元直党发〔2010〕24号)精神,结合元江县残联党支部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

创先争优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 “创先强基促发展,争优聚力建生态”的争创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为主题,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的“五比五创”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示范带动工程、效能建设工程、结对帮扶工程,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服务民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大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全局,推动履职。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残联支部党员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大局积极有效履职,把支部的建设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渗透到残疾人工作中去,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坚持执政为民,服务群众。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残联支部主体党员要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残疾人的根本利益。

3、坚持开拓创新,务求实效。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县残联支部主体党员要着力在拓展思路、充实内容、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上下功夫,加强分类指导,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不断增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生机与活力。

4、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残联支部主体党员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机关工作整体水平。

5、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残联支部主体党员要在县直机关实施系统带动、上下联动、目标相联、措施相联,形成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整体合力,构建支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五好”党组织和争做“五带头”,努力实现“强素质、树形象、作表率、促发展”的奋斗目标。到2012年,县残联党支部党员要达到“五好”党组织和党员“五带头”标准。

(一)“五好”党组织的基本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总揽全局和协调各方的能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发展管理教育成效明显,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带头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能模范执行党的群众路线,问计于残疾人、问政于残疾人、问需于残疾人,工作作风务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残疾人。宗旨意识强,主动关心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积极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残疾人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残联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采取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方式进行,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总体安排两年半时间,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广泛动员,制定方案(2010年4月底―5月底)

1、动员部署。县残联党支部于5月底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

2、制定方案。县残联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3、组织学习。县残联党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结合实际,明确目标(2010年5月底―6月底)

县残联党支部按照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运用“三级联创”、“云岭先锋”工程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活动,分别提出简洁醒目、特色鲜明的创先争优具体目标,激励和凝聚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目标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全面推进,突出特色(2010年6月底―2011年6月底)

县残联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设计和开展党建活动载体。

1、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实施党员素质提升工程。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构建培训工作体系,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建党纪念日,开展以主题民主生活会、重温入党誓词、党员义务奉献日等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党史、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党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本部门中心任务,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开展业务练兵、岗位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机关党员整体素质。

2、开展“亮牌示范”活动,开展示范带动工程。通过创建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责任区,设立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悬挂党旗、佩戴党员徽章等形式,把党组织和党员身份亮出来、口号喊出来、职责担起来,促进党组织和党员战斗堡垒和党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3、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实施效能建设工程。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暖心惠民、扶贫助困、创建“创新型、服务型、学习型和效能型”机关,制定承诺的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和具体标准,并通过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党建网、宣传栏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效能建设。

4、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实施结对帮扶工程。深入开展“部门包村、支部联建”工作,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贫困党员、残疾人家庭调查研究,为贫困党员、残疾人发展出主意、想办法、谋出路,使结对共建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四)深化主题,提升水平(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

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1、树立典型促创建。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采取组织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到示范点参观学习、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播放专题片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

2、对照目标抓整改。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按照争创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对照本行业、本系统的先进典型,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具体措施,通过基础工作求规范、难点问题求突破,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3、践行承诺抓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落实公开承诺事项,把“五个好”、“五带头”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4、全面提升求实效。按照创先争优标准,加强不同层次党组织建设,做到层层推进、全面提升,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提档升级、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五个好”党组织、“五带头”党员的比例都有进一步提高。

(五)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1、展示成果。通过举办活动成果图片展、召开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

2、搞好总结。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考核评议。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4、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项活动作为部门“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积极发动基层党员干部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要善于发现、培育和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要加强督导,采取听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活动健康开展。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防图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创先争优△  实施意见                  

  抄送:元江县直机关党委。                               

  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0年6月1日印发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