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0-11-04 10:00:27 点击率: 25 【打印】 【关闭】

各基层工会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问题,多次明令禁止,要求坚决治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以及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纪发[2010]10)和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工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项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账户管理的重要方面。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末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国有资产流失,造成工会经费、工会资产流失,而且违背科学发展观,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干扰了国家经济政策的运行,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开展全省各级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基层工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的高度,从发挥工会作用,维护工会组织整体形象,保证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工会独立账户管理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项改革的必然要求。小金库治理与现行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项改革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要通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研究分析工会财务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深化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各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会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实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小金库的存在,已经成为铺张浪费、奢侈享受、违法乱纪问题的重要资金源头,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腐败问题,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各级工会要按照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把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工会组织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与资源用在为职工办实事、好事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县总工会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县总工会主席周明亮同志任组长、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段波沙同志任副组长、县总工会副主席  经审主任杨静、会计杨学丽、出纳段思波三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组织工作,统一部署相关行动,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

各基层工会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工会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报县总工会专项治理机构备案。请各基层工会于1020日前,将本级专项治理工作机构、成员名单及报表同时上报县总工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程序

按照省、市总工会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会实际,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集中开展全县各级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的对象和范围: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1、元江县总工会所属基层工会。

2、以工会为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

参加过地方小金库治理的工会组织,也要参加此项专项治理工作。以工会为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同时参加地方的专项治理工作。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级工会,同时参加企业行政的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的内容

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小金库。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隐匿工会经费五种来源收入、社会团体会费和企事业收入设立小金库;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和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专项治理的步骤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1010月中旬),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201010月中旬 10 月31 ),各级工会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按照县总工会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和实施好本级及所属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有重点地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如实填报《云南省工会组织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2009年云南省工会组织开设银行账户备案表》,各级工会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组织复查小组,对本级及所属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和报表进行全面复查,并逐级汇总上报《云南省工会组织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重点检查阶段( 2010 年11 月1 1130),各基层工会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对本部门、本系统工会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所属单位小金库问题和单位设立银行账户情况,如实填报和逐级汇总上报《云南省工会组织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省、市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若干检查小组,对下级工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县总工会也将组织检查小组适时对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对群众举报的小金库问题,各级工会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作重点检查。

整改落实阶段( 2010 年12 月1 12 月31 ),各级工会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工会财务、资产和账户管理,堵塞各种管理漏洞。发现严重问题的,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下发处理处罚决定,明确整改时限。

四、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严格按照中央的有关政策,予以严肃处理。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按照财务会计法规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上一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拨工会经费及相关补助,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转移资产、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经审办、财务部门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严肃工作纪律,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保证治理工作质量,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维护好云南省工会组织的良好形象。各基层工会要向党委、政府、纪委和单位行政积极汇报,求得支持和帮助,为工会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政策支持。

(二)各级工会要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根据《工会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独立收好、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不得账外设账,严禁为单位行政和其他单位违规转移资金提供条件,杜绝小金库问题。要加强工会银行账户管理,严禁多头开设账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将工会账户作为单位行政和其他组织的小金库防空洞,逃避国家和上级工会的监督。各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正确方向。

各基层工会,要对银行账户和代管经费认真清理,防范违规资金流入工会,工作结束后将本单位《2009年云南省工会组织开设银行账户备案表》和代管经费明细表(自制)报县总工会备案。

(三)各基层工会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一定的奖励,奖金由上一级工会负担。省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71―41582284143874。市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77―2012983。县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77―6515271

(四)抓好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注重源头治理,形成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工会一方面要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查清并纠正设立小金库等资产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完善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内控监督,健全现金管理和票据管理制度,加强银行账户和票据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工会组织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五)总结上报。各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事业、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及重点检查总结报告,由基层工会专项治理工作机构汇总(纸质和电子版)上报。上报时间:各基层工会务必于20lOl 1 月5 前将本单位、本系统工作总结和报表报县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注:附件36张表格

 元江县总工会

                             2010 年10 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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