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元江县2010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
七月二十八日
元江县2010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暨农村危旧房改造现场会议和全市城乡规划建设专题会议精神,根据《玉溪市2010年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为确保2010年度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我县2007、2008、2009三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经验和不足,结合我县实际,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农村贫困残疾人及优扶对象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建设相结合,采取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使农村民居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农村民居主要用房不倒塌。
(二)工作目标
建设、防震减灾等部门要从规划选址、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要加强对农村工匠的培训与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云建震〔2007〕222号)、《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建〔2007〕122号)和《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则》(云建震〔2007〕303号)等相关要求,确保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于2010年12月31前顺利完成。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
2、坚持整村推进、资源整合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4、坚持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的原则;
5、坚持质量第一、确保抗震的原则;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
二、实施主体和实施范围
实施主体为签订元江县2010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目标责任书的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范围以红河谷大断裂带和青龙厂―杨武断裂活动重点防御区为重点,以村为单位,把经济条件和住宅条件差、抗震设防问题较为突出的农村民居为实施重点对象来实施。2010年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是:拆除重建500户,加固改造户为1200户。具体任务分配如下:
1、拆除重建:共计500户(贫困残疾户43户)其中,澧江镇60户(贫困残疾户6户)、东峨镇50户(贫困残疾户3户)、青龙厂镇60户(贫困残疾户10户),因远镇45户(贫困残疾户4户)、羊街乡45户(贫困残疾户4户)、羊岔街乡40户(贫困残疾户4户)、龙潭乡50户(贫困残疾户1户)、洼垤乡50户(贫困残疾户4户)、那诺乡55户(贫困残疾户4户)、咪哩乡45户(贫困残疾户3户)。
2、加固改造:共计1200户,其中,青龙厂镇200户、东峨镇30户、因远镇150户、龙潭乡115户、羊街乡120户、羊岔街乡170户、洼垤乡170户、那诺乡130户、咪哩乡115户。
三、实施步骤
全县2010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从今年
5
月10
日
开始,至
2010
年12
月31
日
全面完成,分宣传发动、工程建设准备、工程建设实施、工程验收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5
月10
日
至
6
月10
日
)
通过广播、电视、图文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破坏性地震造成的农村民居震损情况,让农民群众了解灾区房倒、家毁、人伤的情况,提高农民群众对地震灾害的认识,逐步转变农村落后的建房观念,推广建设科学规范、经济适用、安全牢固的房屋。让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和社会支持为辅”的工作原则,让农民群众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从而激发其多方筹措资金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6月
11日
至
7月
31日
)
1、开展农村民居抗震情况调查和鉴定。由各实施主体根据《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乡镇干部和年老资深的农民群众组成房屋鉴定工作组对实施村庄农村民房进行普查鉴定,对拟重建或加固的房屋进行鉴定和拍照(数码照),经鉴定房屋的户主、鉴定结果、经济状况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绝大多群众认可后,按照统一制定的表册,建档立案,做到户有卡、村有薄、乡有册、县有备案的管理。
2、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做好村寨规划和住房设计,是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各实施主体要特别重视这项工作并把它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宜早不宜迟。按照村镇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村寨规划、设计。有条件的村寨要积极争取纳入元江县重点村规划、设计。争取不了的要自己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形成后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变成村规民约。规划、设计要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云南农材抗震防灾建房指南》、《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则(试行)》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依靠规划统筹推进旧村改造、村庄道路、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改厩和村寨环境整治工程。要从节约用地,有利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通过规划来规范农民建房选址,优化住房布局,规范农村建房用地,并解决小村散户基础设施配套难等问题,推进相对集中居住和土地节约使用。要通过加强农村住房设计等工作,更好地解决住房质量、住房安全问题,包括饮水安全,抗震、消防的疏散通道、避难场所、水源污染等方面,都要加强统筹考虑。重建部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选用现有的通用图集。
(三)工程建设阶段(
8月
1日
至
12月
15日
)
1、工程施工。对重建部分要采取:有规划图、有施工图、有专业施工队伍。对加固改造部分要采取:图纸统一化、配件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专业化。不论是重建还是加固都要和专业队伍签订施工合同。
2、质量监管。各实施主体要加强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质量监督。要有2名懂技术的质量监督员监督各施工队伍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施工下道工序。主要工序和主要原材料及配件要有验收记录。必要时还要照相。质量监督员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户主要积极配合施工队伍和各级质量监督和管理人员以便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展开。确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3、安全管理。施工人员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施工人员还要到保险公司投保。
(四)工程验收阶段(
12月
15日
至
12月
31日
)
工程验收由各实施主体按户组织验收,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提交验收花名册和验收表;县以乡镇农场为单位组织验收并按实施总户数的60%进行抽查,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和县级验收报告;乡镇、村各级都要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接受上级抽查。不按要求施工,不满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房屋不予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发放补助资金。
四、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1、资金筹措。建设资金以群众自筹资金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在政府补助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参与,通过对口帮扶、银行贷款,整合新农村建设项目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金补助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补助标准,加固改造每户补助2000元,重建每户补助10000元。
五、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
(一)完善备案程序
各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要细化到村委会、村组,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县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各实施主体要负责工程建设组织的实施,并定期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程进度表和有关表格。
(二)严格资金管理
1、资金分配。严格按照重建和加固补助标准对农户进行补助,并张榜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公认。
2、资金拨付。资金分2个阶段进行拨付,完成备料或基础开挖阶段拨付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50%。资金拨付实行分级审批把关和“一支笔”签批制度,先由村组工作组定期验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别将农户花名册报乡镇政府核实,核实后,乡镇政府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签章后,由乡镇政府将农户花名册交县财政部门审核,再由县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信用社按照花名册将资金打到农户“一折通”中,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3、资金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建〔2007〕12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元政办发〔2007〕50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元江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兑付办法的通知》(元政办发〔2007〕61号)的要求,省、市级下达资金计划到县级财政后,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款专户,实行一户一卡、封闭运行。补助资金必须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拉用。县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另外加固改造结余资金用于各乡镇一事一议指向的村容村貌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工程实施的管理
1、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分类设计、分户施工、统一管理,村庄规划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单体建筑抗震措施符合省技术指导意见和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定。各实施主体要引导实施农户按照统一编制的农村民房建设图集和维修加固方案,因地制宜,结合农民群众自身情况选择使用。
2、要抓好施工技术培训工作,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要组织工程技术专家组对拟从事工程管理的乡镇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进行规范的施工技术培训,普及抗震设防技术,不仅要培养一批懂得工程管理的乡镇干部和一大批掌握农村民居抗震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还要最大限度地增强干部、群众的质量意识,提高大家辨别建材质量优劣的能力,防止劣质建材使用到建设房屋中。在质量监督和管理方面要做到:
一要建立严格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和制度。县、乡镇农场、村三级都要配备质量监督管理专职人员,切实加强三级质量管理机构建设,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为加强县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特成立元江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专家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建明(县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董发明(县建设局规划科科长)
成 员:倪卫华(县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方永进(县防震减灾局震害防御科科长)
黄光文(县设计院院长、副高级工程师)
白有贵(县设计院副院长)
段国兴(县质监站支部书记、工程师)
莫肇勇(县国土资源局矿政科科长)
李志荣(县质监站站长)
二要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工程质量在哪个环节出的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不管是谁出了问题,都要一追到底。
三要坚持“三统一、四把关、四不准”。统一设计、统一图纸、统一技术标准,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实行组织领导把关、材料质量把关、施工质量把关、验收入住把关。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设计不准实施;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准审批;对不符合抗震标准的建材不准进入工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准验收。不管什么结构,也不管是哪个渠道的资金,都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该推倒的坚决推倒重建,决不姑息迁就,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乡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对主要抗震构件进行查验、记录。对所用建材要有人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有人签字。
3、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紧抓工程质量促进建设进度。强化建设过程中的典型示范作用,按照“抗震、节约、环保、适用”的要求,培育好一批加固改造和重建示范村和示范户,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提高农民建设安居住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快速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项目乡镇、村委会都要成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工作人员,落实办公经费和办公设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书,确立“县主管、乡镇负责、村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搞好资源整合,并使之与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的督导检查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工程组织实施的技术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村民居抗震编制农村民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组织有关农村民居工程建设管理和抗震设防施工技术的培训,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做好建设中的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对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收费和建材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确保农房建设选址安全,保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用地。
县民政局负责尽最大可能地帮助解决部分建房户的临时安置、特困户的部分建房物资和生活困难问题。
县农业局负责整合支农资金,配套和完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全县农村残疾人住房普查资料,明确农村残疾人农户总户数,需重建的户数和需加固的户数。指导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县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县防震减灾局负责搞好地震灾害知识的科普宣传,确定不同区域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等级。会同县建设局开展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技能培训;牵头相关部门建立农村民居抗震基础数据库,参与项目的督导检查等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强化责任,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这一惠民工程取得实效。今年,县人民政府将对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纳入“行政效能”进行考核,对领导重视,成绩突出的乡镇在今后的工程任务和经费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对领导不重视,任务完成得不好的乡镇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定期报送工程进度报表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行工程进度旬报制度,各实施主体要指派专人分别于每月12日、25日前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工程进度表。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各实施主体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职责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重视和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管、技术指导与相关服务,同时要对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工程档案建立和管理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并不断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及工程管理制度。
(五)加强痕迹管理,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加固改造、拆除重建工程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到乡镇有薄、村有册、户有卡。工程实施前、实施后有照片,工程结束有结算,验收有签字。并将所有工程资料录入电脑中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
元江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刘海山 电话(传真):6011401 邮箱:yjjsjbgs@163.com
附件:元江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