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有关单位:
《元江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
五月二十八日
元江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切实做好我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行为扎实有效,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 2009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 〕15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 2009 年度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本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 15 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主要责任人员实施问责,依法对违法主体追究法律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和违法用地查处、典型案例曝光进行全面警示教育。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察、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人事劳动局、国土资源局为成员单位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副局长李枭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朱红江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处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日常工作。
三、工作安排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安排部署,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从
2010
年2
月22
日
开始,7月20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2
月22
日
一
3
月1
日
)
对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培训执法检查工作人员。
(二)自查梳理阶段(
3
月1
日
一
4
月15
日
)
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类型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4 月15 日前,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
4
月15
日
一
6
月15
日
)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中已经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要求,继续抓好后续工作,依法处理到位,并按要求将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各类用地材料装订成卷。
5月
1日前
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县查处整改工作情况督查检查,根据督查意见核准后,正式上报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月
1日前
将《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及《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上报县政府。6月15 日前完成上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及各类报表工作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四)检查验收阶段(
6
月15
日
一6月30日)
6月2O前,全县完成辖区卫片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查处纠正工作;
6月
25日
前迎接市级检查验收;
6
月30
日
前,迎接省国土资源厅对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查处纠正工作组织检查验收。7月上旬,迎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查成都局组织开展的抽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09 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是对全县所有辖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恢复《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根据检查成果,依据 15 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整改
本次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是查处整改,将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拆除一批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恢复耕地原貌,形成强大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坚决降低违法用地比例。同时,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已上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项目要立即停工,接受查处,完善手续;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经过土地预审的项目要先行停工,
4
月30
日前
完善报批手续;对各类违法用地达到和符合立案条件的100 %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行政执法。公、检、法3家单位全程配合违法用地的查处行动。
(三)明确执法责任
各乡镇对本辖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积极上报并配合查处,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视各乡镇摸底清查情况,筛选一批典型案件直接进行查处曝光,形成舆论态势。县法院对移交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依法协助执行,确保执法行动效果。在本次卫片执法中,将按照“三部委15号令”实施问责,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责任将追究到人,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也要实施问责,对涉嫌违法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监察部门将在这次执法行动中查究一批责任人,以对今后保护、教育干部起到警示作用。
(四)确保执法质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要真实、准确,督查、验收不走过场。在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中,各项统计表格填写,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将严格督查、验收,在督查、验收期间,通过6516411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对督查、验收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也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