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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11月
11日
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严翔作的《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白新代表常委会调查组所作的《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按照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总体部署,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切实做到清理排查、宣传发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四个到位,受理并执行了一批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成效显著,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我县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会议对县人民法院2009年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中虽然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极少数执行干警对疑难案件有畏难、厌战情绪;二是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普遍较低,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尤为突出;三是被执行人难找,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的政治教育、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提高执行干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要穷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申请执行人的举报责任和被执行人的财产申报义务,依法适用强制措施,严格执行案件结案标准,规范执行结案,研究破解执行难的对策,总结执行经验,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3、要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继续整治执行环境,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体解决生活保障,使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救助。认真落实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执行措施,逐步扭转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被执行财产难动、协助单位难求的被动局面,努力开创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新局面。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admin